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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法律与我们同行

更新时间:2023-08-26 22:29:4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时间:2007年6月
  
  地点:高一(4)班
  
  内容:
  
  主持人: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高一(4)班主题班会现在开始。现在进入第一环节——案例分析。现请看大屏幕……
  
  (以word形式将案例投影在大屏幕上)
  
  案例:1998年6月18日,河北省武强县公安局对涉嫌故意伤害的吴建群立案侦查。同年7月4日以吴建群涉嫌故意伤害向武强县检察院报捕。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事实如下:
  
  1998年6月17日晚12时30分左右,武强县北代乡葛沙洼村葛存彪(别名三彪)同本村朱大娃酒后到本村吴建群小卖部,砸门踹墙将吴建群叫起,葛、朱二人要了一瓶白酒和一袋炸虾,在吴建群家喝起酒来,喝酒中,葛存彪要强买吴的摩托车,吴未答应,葛存彪即上前打了吴几巴掌,接着葛又用手将柜台玻璃砸坏,并拿起盘子向吴投去,将吴的头部打破,葛又抄起一瓶啤酒向吴砸去,被同去的朱大娃拦住,啤酒摔了一地。此时吴的妻子杨某出来劝阻,葛不但不听并对杨某非礼,当杨某躲入里屋后,葛即追至里屋在杨某身上乱摸,吴见状上前阻拦并将葛拽开时,葛撞到墙上,恼羞成怒,随手拿起一把剪刀,扎伤吴的腿部,吴跑出院外,葛拿着剪刀追上,并说“今天我给你放了血”。葛、吴二人在门外打在一起,吴为抢夺葛的剪刀用尽全身力气与葛滚打到院外台子下,并将左手无名指、小拇指及右手掌多处剪刀伤,后终将剪刀夺下,吴在葛存彪身上乱扎数刀,后吴建群于18日凌晨3时12分向公安局电话报案自首,审讯中吴建群对所犯事实全部供认。
  
  ……
  
  主持人:相信大家都仔细看过案例了,那么请大家分析一下,吴建群乱扎葛存彪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现给大家一分钟考虑时间……
  
  (一分钟后)
  
  主持人:一分钟到了,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现请认为吴在葛存彪身上乱扎数刀是属于正当防卫的同学举手(找个代表说明认为是属于正当防卫的原因及依据)……认为吴在葛存彪身上乱扎数刀不属于正当防卫的同学举手。(找个代表说明认为是不属于正当防卫的原因及依据)……现各方代表三分钟时间进行自由辩论……
  
  (三分钟后)
  
  主持人:三分钟到。相信大家都对案例有了一定的看法,现公布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投影在大屏幕上)
  
  正确答案:1998年7月8日,武强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建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于7月10日,对吴建群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依据和理由:
  
  一、吴建群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的全部法律特征。
  
  1.吴是在身体多处受到伤害,特别是被葛用剪刀扎伤自己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
  
  2.吴是在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其妻也受到污辱,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
  
  3.葛存彪手持剪刀追出院外,向吴建群发起攻击时,吴意识到葛为人心狠手辣,生命安全继续受到更加严重威胁,遂即奋力夺过剪刀,并实施了自卫行为。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吴建群是在葛存彪连续实施不法侵害,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
  
  1.根据现场勘查记录和照片,吴建群家的小卖部被葛砸后损毁严重。
  
  2.根据证人证言、法医鉴定,吴建群身上和手上有多处伤口,有的深至刺坏神经,均为锐器所伤,符合吴向葛奋力夺刀所致的特征。
  
  三、在检察机关审核此案过程中,当地群众多次致信检察院,揭发葛存彪生前为害乡邻的种种恶行;而吴建群老实本分,无任何不良前科。逮捕吴建群将会产生不良社会效果。
  
  1998年7月11日,武强县公安局将吴建群无罪释放。
  
  主持人:现进入第二环节——案例讨论。请看大屏幕……
  
  案例内容:最血腥的枪击案
  
  1999年4月20日,哥伦拜恩中学的学生哈里斯和克莱伯德携带自动步枪,冲进校园疯狂杀戮,在短短16分钟内,杀死了12名学生、1名老师,后来在与警察的对峙中两名枪手自杀身亡,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血腥的一次校园枪击案。
  
  事后发现,哈里斯和克莱伯德当天早晨已经在学校的自助餐馆里放置了两个各9公斤重的炸弹,准备让里面的488人全部命丧黄泉。后来由于炸弹没有引爆,哈里斯和克莱伯德才临时把枪口对准了学校图书馆。
  
  更令人悲伤的是,惨案发生后的两年内,一名被杀死的学生的母亲因为不能忍受丧女之痛自杀;不久前,一名目睹屠杀的学生因为受不了刺激也自杀了。
  
  主持人:如今,美国的校园枪击事件似乎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几乎每个月都会发生一起。接连发生的枪击案,让人们反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哪位同学说说看,为什么美国会接连发生校园枪击案?(请几位同学发表自己的意见)……
  
  主持人:是啊!正像大家所说的那样正是这些原因,“电视和电影里的暴力镜头使缺乏分析能力的青少年从小崇拜暴力。让他们认为,在美国社会,只有靠枪才能解决问题;而枪支管理上的松懈,又为孩子们轻易弄到枪提供了条件。”实际上,在如今的美国校园,孩子崇拜暴力。一名孩子在网络上这么写道:“我这么说可能有些疯狂,但是我确实认为,在哥伦拜恩校园里发生的一切太令人兴奋了,简直无以伦比!”而在网络上,这样的留言还不在少数!让我们远离暴力,正确的面对自己的生活!
  
  主持人:相信大家看了那么多,自己也有了不少的看法了吧!那么让我们拿出一支笔,为法制宣传写一条广告语,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
  
  ……
  
  (收好广告语)
  
  主持人:我们将评选出十大广告语,于下周一公布!高一(4)班主题班会——法律与我们同行,到此结束。谢谢!
  
  十大广告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