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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8-21 19:28:4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安徽工程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安徽工程大学2017新生开学报到时间:9.9

报到时须带下列证件及物品:

1.《安徽工程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

2.10张一寸彩色脱帽正面同底版照片、高考准考证(艺术类考生需持专业课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有关文件,居住芜湖市区新生户口不迁入,市区境外可自愿迁入,户口迁入地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安徽工程大学”,户口迁移证应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每份限填壹人,有关栏目应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尤其是本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详细住址及身份证号码。

三、按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必须进行复查,复查合格,才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视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予以退回。

转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学生选择更多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进行。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学校将适当控制转入人数。

第二章 校内考核方式转专业

第三条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以校内考核方式申请转专业:

1.思想品德好,学习目的明确,勤学上进,未受过任何处分。

2.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

3.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高考类别指普通文理科、专升本、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四年一贯制等不同类别)。

4.身体条件应符合拟接收专业体检标准或相关要求。

第四条 各学院应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做好转专业考核工作,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各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均应做出明确的规定,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布执行。

2.各学院在第二学期开学初,根据办学条件和能力,向教务处报送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及报名条件,由教务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考核方式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转入学院和教务处,转入学院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转专业考试。

4.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认真组织好转专业考核工作。考核重点可放在学生专业基础素质及专业特长上,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申请人数少于计划数的,可采取面试等方式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5.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按申请专业排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人数应不超过公布的计划数),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学校将根据公示结果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公布校内考核方式转专业通过学生名单。

第五条 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必须参加第二学期原专业的学习及考核。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旷考等情况,按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六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凭教务处通知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第三章 特殊原因转专业

第七条 学生入学后,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也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相关专业学习者。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3.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转专业的学生,其审批原则及办理办法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普通本科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同时,须附成绩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学院及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2.因患病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并需经校医院审核、认可。

3.因“确有专长”转专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A类)二等奖以上且排名第一者。

(2)以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刊物(不含增刊)发表一篇以上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学术论文者(以发表刊物为准)。

(3)取得和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或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授权的软件著作权且排名第一者。

4.特殊原因转专业学生的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在下一学期开学初办理正式转专业手续。

第四章 其它相关事宜

第九条 凡当年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高出我校在该省投档线15分及其以上且无第十条所列情况的学生,进校后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符合此条规定的学生,应于第二学期第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第五学期开学以后申请的。

3.文经管法类专业的文科考生转入理工类专业的。

4.中外合作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5.作退学处理的。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能进行一次。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第十二条 学生应修满转专业前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方案,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经转入学院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作为专业选修课学分记载,学院应有专人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课程修读指导等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2〕4号)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其它已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