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福建高考 > 正文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1 01:31:2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一)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

(二)学费:各专业学费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的为准,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

(三)住宿费:住宿生按不同住房标准收取。1.校本部:普通宿舍:550元/年;学生公寓:750元/年、770元/年、970元/年、1300元/年;2.慈山校区:普通宿舍:500元/年、550元/年;学生公寓:830元/年。依据闽价费【2007】75号文、泉价费【2014】101号文。

(四)代办费:预收500元/年,多还少补。

(五)退费办法: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执行。

閸忓厖绨幋鎴滄粦 - 閸旂姴鍙嗛幋鎴滄粦 - 閸忓秷鐭楃拠瀛樻 - 濞嗐垼绻嬮幎鏇犌� - 閹俱倗枪鐠囧瓨妲� - 閸︺劎鍤庨幎鏇$様
閻ㄦ湏CP婢讹拷20004639閸欙拷-12

CopyRight 2017-2024 Www.xjdkctz.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妤傛ǹ鈧啰鐓$拠鍡欑秹 閻楀牊娼堥幍鈧張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