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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流程

更新时间:2023-09-02 22:49:5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3年福建高考考生想要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首先身份和年龄限制要求是普通高中毕业,复读生也可以,年龄是在16周岁至22周岁,其次你的身体条件要好,对于身高、体重和视力要求较高,其中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视均为4.8及以上,报考需要政审,军校警校对考生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政审是比较严格的,以下小编整理了报考军校警校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福建高考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流程

一、福建高考报考军校的条件流程

报考条件

  年龄上要求截至2023年8月31日,不低于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

  分数方面,高考成绩需要达到本省一本线,合并批次省份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除此之外,身体素质方面的要求也是很多考生十分关心的。

  除了舰艇、潜水、空降等专业,对于身高、视力等有特殊要求以外,其他专业考生都执行通用标准。对于视力而言,任何一只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男性的身高必须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的体重指数在17.5到30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至24之间。

  具体体检要求详见《2023年军队院校体检标准要求》。

  报考军校流程

  2023年福建省报考军队院校的政治考核已开始,时间截止至6月20日17时,逾期不再组织。

  6月10日前,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自行前往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名参加政治考核。

  6月20日前,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所有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到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

  【报考军校体检项目】

  1、纹身、疤痕检查

  考官会检查考生们身体上是否有纹身或疤痕,一般会要求考生脱掉衣服,甚至是“全裸”的状态,由于军校以后都会有机会身穿警服,所以对于考生们的形象要求非常严格,只要裸露部位有纹身的都不会被录取。

  2、内科项目检查

  在军检内科项目检查上,涉及到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血压的检查、心率的检查、心脏病、肺部检查以及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血管疾病等多方面的检查。在内科项目上,检查内容会更加详细。

  3、耳鼻喉类检查

  耳鼻喉是身体最重要的组织器官之一,同样在军检项目中对考生的这些组织器官也规定了相应标准,如果考生的双耳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嗅觉丧失的,不合格。另外,对于考生患有眩晕病的体检也是不合格的,比如晕车、晕船、晕机等。

  4、身高和体重检查

  军校对考生身高也有专门要求,要求男生身高一定要在162厘米以上(包括162厘米);女生身高要在160厘米以上(包括160厘米)。同样对体重也有要求,要求男考生体重至少要达到50公斤,女考生体重不得低于45公斤。如果身高不足,体重不达标的考生,就没有必要报考军校了,以免浪费了一个志愿。

  5、视力检查(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视力检查是军校体检项目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国内很多军校都非常注重考生视力的强弱,如果考生的裸眼视力低于4.5,那么在视力检查这一项目上,就有可能因为视力不过关。

二、福建高考报考警校的条件流程

福建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福建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3〕204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上述5所公安院校以下简称部属公安院校)和福建警察学院6所公安院校。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新疆警察学院2023年定向福建省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3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3〕196号)有关规定实施(我省招生公告另行发布)。

第三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主要包括考生志愿填报、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入学复审复查等有关工作。

第四条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福建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其中,A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必选政治;B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政治;C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D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第六条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和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面向全省招生。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面向我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定向招生。福建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司法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2。

第七条 面向铁路公安机关、移民管理机构和海关缉私部门等垂直管理部门入警就业招生计划,被录取考生需与垂直管理部门、培养院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毕业后入警要求、工作去向、选岗规则、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责任与处理办法等事项。

第三章 报考资格与条件

第八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3年高考资格,报名参加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九)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第九条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具体办法按照《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条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限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限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设区市分别编制,考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十一条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从严开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严防发生错审、漏审和高考移民、冒名顶替等问题。生源地为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四章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中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按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名单(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省教育考试院于志愿填报结束次日12时前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入闱的考生名单,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脱敏脱密后公布。

考生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将视其为该院校专业组生源,适用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及征集志愿全过程,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入闱考生须接受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仅面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且只组织一次。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作放弃志愿处理。

第十四条福建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4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2:45-6:00),地点在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从北园路南大门入校)。原则上采取分片区、分批次方式组织开展。其中:7月4日安排福州、莆田、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7月5日安排三明、南平、龙岩的考生,7月6日安排厦门、漳州、泉州的考生。上述时间、地点如因特殊情况调整,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入闱考生按照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顺序依次进行,且只能参加一次。各检查、测评项目当场公布结果,由考生本人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考生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安排参加下一环节检查或测评。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场向复核投诉组提出,由复核投诉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当场未提出的,事后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不限底色彩色相片5张,以及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密封好的政治考察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现场交纳体检费现金20元,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第五章 政治考察

第十六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合格外,还须经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

第十七条 政治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文件执行。

政治考察时,要参照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若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籍、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生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则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为主负责实施,设区市公安局负责审核,统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3,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

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可由受理考察申请的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发函,请其协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意愿的考生可适当提前办理政治考察手续。

第十九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和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以下流程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一)考生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报考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索取(从公安内网厅政治部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或者自行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t.fujian.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政治考察表》,打印一式2份并逐项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目后,送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考察。

(二)县级公安机关为政治考察实施机关。公安机关派出所对考生填报的上述信息和“考生本人”“考生家庭成员”等具体考察情形进行逐项核实、考察,并经负责人签字,加盖派出所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三)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及时组织国保、治安(户政)、刑侦、网安、法制、出入境、科通等警种部门,对考生《政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查。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综合派出所及各有关警种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政治考察“合格”或“不合格”意见。考察意见为合格的,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同志签字、实施机关盖章后,一份用信封密封后交给考生带到面试现场,一份提交至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

(四)各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提交的《政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审核机关盖章后,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

(五)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县、市公安机关作出的考察意见和审核意见,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第六章 面试

第二十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并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面试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附件4),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七章 体检

第二十一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检并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其中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男性考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二十二条省公安厅政治部协调监督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体检工作。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参考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体检表等材料,在对考生填写申报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附件5)等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具体体检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附件6)进行现场检查,作出体检意见。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医生的体检意见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第八章 体能测评

第二十三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测评并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由负责体能测评的裁判长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附件7)作出测评意见,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作出体能测评结论。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五条 入闱且经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全部考生名单于7月7日18时前一次性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和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并送有关公安院校脱敏脱密后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考生名单,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分别按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

公安院校按照核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审档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对姓名、专业等信息脱敏脱密后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七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备案后,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只面向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且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与未完成招生计划为同一院校专业组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各公安院校录取的公安专业考生名单。

第十章 入学复审复查

第二十九条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制式表格等材料,在考生录取后1个月内送有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条相关公安院校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查、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相关公安院校及时将复审复查工作情况分送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抄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公安院校做好因复查不合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相关后续工作,并同步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省公安厅政治部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相关公安院校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照职责任务负责具体实施,公安督察、招生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三、中国警校排名

全国排名

学校名称

星级

办学层次

249中国人民公安大学6★世界高水平大学
326中国刑事警察学院5★中国一流大学
393四川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0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4★中国高水平大学
417中央司法警官学院4★中国高水平大学
426江苏警官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26云南警官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53广东警官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66吉林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72福建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72河南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72湖南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83湖北警官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83江西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8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501浙江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01重庆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05新疆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08北京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508山东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09铁道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11广西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11贵州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11辽宁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11山西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四、中国军校排名

序号院校名称
一、军委直属院校
1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2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二、军兵种院校
1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
2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步兵学院
4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甲兵学院
5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6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
7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种作战学院
8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
9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防化学院
10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
11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交通学院
12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
13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
14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
15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16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潜艇学院
17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
18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19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勤务学院
20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士官学校
2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
22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
2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
24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预警学院
25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哈尔滨飞行学院
26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石家庄飞行学院
27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西安飞行学院
28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29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勤务学院
30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通信士官学校
31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指挥学院
32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工程大学
33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士官学校
34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
35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
三、武警部队院校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指挥学院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警察学院
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学院
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