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实现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和接班人。
(二)公平公正。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科学规范。增加学生选择权,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育考试次数、难度和深度,降低考试压力,注重思维和能力的考查,引导教育教学向重视培养学生兴趣、注重社会责任感、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转变,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四)统筹协调。整体设计从中小学到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稳妥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
三、总体目标
2019年启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中考合理分流,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样、普及程度较高,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促进中小学入学机会公平。
1.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取消任何形式的小学入学测试,严禁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考核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义务教育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义务教育招生不能产生大班额。
2.严格落实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就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中考体育、艺术、实验实践能力等测试办法。
3.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积极探索与新的高考招生制度相衔接的中考办法。合理分流初中毕业生进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职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中考招生录取机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全面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同一科目安排一次考试,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其他后选科目的第二次考试机会。2017年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2.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意识、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要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正,保证记录内容真实准确。2017年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3.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和招生,拓宽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逐步扩大高职院校省内单独测试招生计划和专业,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业,适度提高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学)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完善从中职到高职(专科)的升学办法,推动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测试办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试点工作,适度加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最终成绩中的权重。形成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高职“3+2”升本科、高等职业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贯通培养格局,探索实施从中职到高职人才培养办法。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高考统考科目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保留对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同时,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规范试点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
3.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本专科文理类各批次实施大平行志愿投档。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4.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办法。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坚持阳光招生。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畅通咨询及申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明确学校与招生机构在考试招生中的权责关系,发挥招生研究与评价的作用,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
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招生的全程监督,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生精准扶贫。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精准扶贫的精神,制定有利于贫困家庭学生升学的精准招生政策,创造条件进一步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学习费用,提高致富能力,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作用。
1.增加高考招生在贫困地区的专项名额。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高考招生倾斜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并落实教育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在贫困县单独测试招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计划,使更多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扩大省内高职院校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规模,宽进严出,探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
2.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革命老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革命老区专项招生计划,逐步提高革命老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3.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招生扶持力度,逐步增加民族地区考生进入高等院校的入学机会。凡我省实施的专项计划均惠及民族地区考生。
4.建立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和资助政策。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和17个插花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鼓励和引导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脱贫致富。
(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19年6月底前,出台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逐步形成符合甘肃实际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2019年6月底前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内高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省、市、县三级考试招生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完善规则,健全体制机制,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教育条件保障,加强组考硬件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考试改革经费保障,确保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化水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费用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突出考试管理。
1.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设施的改造升级,建立标准化考点运行维护保障长效机制。统筹利用好标准化考点,有效发挥视频监控、网上巡查、考场安检、无线通讯屏蔽、身份核验、试卷跟踪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的作用,形成更加严密有效的考试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2.积极推动命题基地和数据处理中心建设。升级各类考试招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改造现有招考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相关业务系统,陆续推行全省教育主要考试网上报名收费。
3.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
(四)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及时制定各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2016高考改革方案出炉:24省市高考新方案大汇总“3+3”模式成主流
“湖北版”的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炉,该省明确将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梳理发现,目前已有20余省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大多数省份都有针对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规定。
多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随着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日前公布,截至目前,达内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已有24个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出炉。这些省份包括天津、北京、青海、上海、江苏、浙江、海南、西藏、宁夏、广西、广东、甘肃、黑龙江、辽宁、贵州、河北、山东、湖南、四川、江西、吉林、山西、重庆和湖北。
今次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的湖北,进一步明确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其中,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部分省属院校招收当地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和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文理不分科,多地实行“3+3”模式,外语一年两考
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不过,上海、西藏有所不同,明确3门选考科目每门70分,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此外,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与高考科目变化相对应的一项措施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省份也公布了改革时间表。比如,北京将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力求破除“一考定终身”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点方向。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19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深化外语考试改革上,上海明确要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如何评价??
“两依据一参考”,既看分,又看人
新一轮改革方向的亮点之一,是打破“唯分数论”,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评价机制,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从各地公布的方案来看,实施“既看分,又看人”的综合评价录取,是未来高校招录的大势所趋。
综合评价录取旨在探索高校招生录取和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在这种模式下,各地方案明确,高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提前向社会告知。在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时,坚持“谁用谁评”原则,招生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
在综合素质评价使用方面,不少省份明确,要探索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宁夏则规定,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标准,择优录取。
事实上,在上海和浙江被同时列为高考改革试点地区时,浙江省已通过“三位一体”的录取方式,尝试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高考录取中。,浙江大学首次实施“三位一体”招生新方式,通过笔试、面试两个环节选拔考生,并按照“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考总分占60%”的方式形成考生的最终成绩,择优录取。到,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继续深化,参加试点的高校36所,有15所为新增高校,招生计划3500多人,比上一年增加75%。
作为全国新高考改革的两大试点省市之一,上海今年在实施多元评价录取方面又有了更进一步的探索,在复旦和上海交大去年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基础上,将试点推广到9校,释放的信号非常强烈。
江苏省11所省属高校今年继续探索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和浙江“三位一体”方式类似,江苏将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怎么录??
逐步合并本科录取批次,探索“专业+学校”志愿填报
改革考生录取机制,逐步合并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弱化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探索“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引导从学生兴趣和特长出发,选择合适的专业和学校,不再单纯跟着学校“档次”走,成为此次多地改革方案的重点。
北京、河北、江西、辽宁、贵州、广西等省份已明确,将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
多地表示,录取批次合并有利于消除社会对三本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
除了第二、三批次的合并外,一些省市还提出了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比如上海、山东。海南明确,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江西还将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在志愿填报方式上,浙江、山东、西藏把原来的“学校+专业”方式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采用“学校+专业”的方式,学生首先被学校录取,最终可能进入的不是自己选中的专业,而采用“专业+学校”的方式后,某个专业对应的可能不是一所学校而是多所高校。
这也就意味着,在“专业(类)+学校”模式下,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拥有了选择权。
虽然24个省份高考改革方案已经发布,但离全面实施还有一段时间,不少省份明确表示,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将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分步推进改革,在参照学习上海、浙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省方案可能会根据实际经验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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