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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邮寄安排

更新时间:2023-08-25 10:35:0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广东医科大学(GuangdongMedical University)位于广东省湛江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要办学特色的涵盖医、理、管理、法、工、文、经济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由于的高考分数线尚未公布,高考知识网小编整理了往年的高考分数线,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本栏目,高考分数线出来后,第一时间公布。

广东医科大学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录取批次考生类别专业名称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控线平均分位次
广东二批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563574559

广东二批理科社会工作561569557

广东二批理科应用心理学565573560

广东二批理科统计学556564553

广东二批理科生物医学工程559571556

广东二批理科食品质量与安全559568556

广东一批理科临床医学583620557577
广东二批理科麻醉学571586568

广东二批理科医学影像学572587567

广东二批理科口腔医学579615574

广东二批理科预防医学562573558

广东二批理科药学561581557

广东二批理科法医学561567557

广东二批理科医学检验技术568579565

广东二批理科康复治疗学565574560

广东二批理科卫生检验与检疫559574556

广东二批理科护理学558573553

广东二批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56574553

广东二批理科公共事业管理558567554

广东二批理科信息资源管理555574553

广东二批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543555539

广东二批文科社会工作538559534

广东二批文科英语542549539

广东二批文科应用心理学549558543

广东二批文科护理学552566545

广东二批文科公共事业管理536553532

广西二批文科英语49849849838011138
广西二批文科应用心理学49449449438012008
广西二批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49349349338012224
海南二批理科医学影像学627627627546
海南二批理科预防医学614614614546
海南二批理科药学613613613546
海南二批理科医学检验技术624624624546
河北二批理科临床医学54854854847445209
河北二批理科医学影像学53653653647454446
河北二批理科预防医学53553553547455216
河北二批理科医学检验技术53553553547455216
河北二批理科护理学52852852847460643
河北二批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2852852847460643
河南二批理科生物医学工程54154154145848104
河南二批理科临床医学55355954645837776
河南二批理科麻醉学54454454445845373
河南二批理科医学影像学54454454445845373
河南二批理科预防医学54154154145848104
河南二批理科中药学54354354345846332
河南二批理科法医学54354354345846332
河南二批理科医学检验技术54254254245847198
河南二批理科卫生检验与检疫54154154145848104
河南二批理科护理学54454454445845373
河南二批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4054054045849040
河南二批理科信息资源管理50350350345890236
河南二批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51851851845510891
河南二批文科英语49549549545521037
河南二批文科应用心理学50250250245517481
河南二批文科护理学49249249245522767
河南二批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50050050045518427
湖北二批理科生物医学工程51451451444843301
湖北二批理科临床医学53454052844832023
湖北二批理科预防医学52452452444837509
湖北二批理科药学51751751744841572
湖北二批理科康复治疗学50650650644848121
湖北二批文科护理学50150150147716268
吉林三批理科临床医学545545545305
吉林三批理科麻醉学517517517305
吉林三批理科医学影像学512512512305
吉林三批理科药学517517517305
吉林三批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39439439305
江苏二批理科生物医学工程339339339310
江苏二批理科临床医学342344341310
江苏二批理科麻醉学320320320310
江苏二批理科医学影像学321321321310
江苏二批理科预防医学328328328310
江苏二批理科中药学325325325310
江苏二批文科护理学329329329313
江西二批理科临床医学56456556449014873
江西二批理科麻醉学55755755749017406
江西二批理科医学影像学55755755749017406
江西二批理科口腔医学55355355349019110
江西二批理科药学55155155149019955
江西二批理科医学检验技术54154154149024579
江西二批文科应用心理学5175175174878503
江西二批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50550550548712160
山东二批文科护理学54054054051029989
山西二批理科生物医学工程490490490
41552
山西二批理科临床医学502509494
34195
山西二批理科药学494494494
39017
山西二批理科康复治疗学498498498
36539
山西二批理科护理学491491491
40936
山西二批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91491491
40936
山西二批文科英语484484484
13958
山西二批文科护理学482482482
14705
山西二批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485485485
13572
四川二批理科临床医学53854253544540922
四川二批理科麻醉学54254254244537554
四川二批理科医学影像学54254254244537554
四川二批理科预防医学53653653644542708
四川二批理科药学53553553544543645
四川二批理科医学检验技术53653653644542708
四川二批文科护理学53353353347316747
新疆二批理科临床医学503503503381
新疆二批理科麻醉学493493493381
新疆二批理科医学影像学492492492381
新疆二批理科护理学492492492381
云南二批理科临床医学536536536425
云南二批理科麻醉学518518518425
云南二批理科预防医学516516516425
云南二批理科药学491491491425
云南二批理科医学检验技术516516516425

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0。

第五条学校地址

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

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邮政编码:511436。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五条本科各专业所属的录取批次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本科专业中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儿科学、精神医学、临床药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招收理科类考生;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招收文科类、理科类考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份考生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未进行考生排位的省份参照广东省的排位原则择优录取,即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未进行考生排位参照广东省的排位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港澳地区、台湾学生、新疆高中班以及农村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按照国家、省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如下: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医学类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并建议残疾考生慎报。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我校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均按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标准收费(具体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执行。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优秀外省新生奖学金。第一院校志愿组报考我校的广东省外本科考生,投档分在所有录取我校的该省考生中排名第一的(内地新疆班考生按录取折算方法折算后的分数排名),报到注册后奖励相当于该生所属专业一年学费的奖学金。

(二)优秀广东省新生奖学金。在我校录取的第一院校志愿组广东省生源本科新生中,投档分比省最低控制线高50分的,报到注册后奖励10000元。

(三)各专业优秀新生奖学金。录取我校的广东省本科新生,第一院校志愿组报考我校的,投档分在所录取专业的所有广东省考生中排名前20%(含20%)的,报到注册后奖励相当于该生所属专业一年学费的50%额度的奖学金。文理兼招专业按文、理分别计算奖励名额。

同时符合两项奖项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度奖学金奖项进行评奖。

第三十一条在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等奖励。(金额标准如有变动则以上级最新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十二条在校本科生设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各学期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分学年发放,受奖面达50%。每年特等奖25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单项奖500元,优秀实习生500元。

第三十三条参加国家、省、市等各类竞赛,视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可根据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申报政府奖助学金和争取社会的奖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或给予临时困难补助,或申请减、免学费。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为学校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37103023(录取期间信访电话为020?81340278)。

传真号码:020?37103023。

电子邮箱:gyjj@gzhmu.edu.cn。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103483,020?81340278。

传真:020?37103489。

学校网址:http://210.38.57.13/。

学校普高招生网址:http://210.38.57.40/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