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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8-15 05:41:0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河北医科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报到时间

2017年9月10日7:00~18:00

2.各专业报到地点

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药学预防医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硕士儿科学)口腔医学药物制剂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临床医学法医学临床药学妇幼保健医学
基础医学
药物分析
眼视光医学
药物化学

河北医科大学建华校区(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09号):

麻醉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
精神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助产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专科)
医学影像学卫生检验与检疫

报到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

报到注册时,须出示本人三证,缺一不可。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丢失或损毁者,须由原单位(录取学校招生办或新生所在县/区招办)出具照片加盖骑缝章的证明信,否则不准报到。

个人档案

凡当地招办不负责寄送个人档案者,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或人事档案,要保持档案密封完好,不得自行拆开,到校后交本人所在班级班主任。

照片

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报到时交本人所在班级班主任。

团员组织关系

团员档案报到后交本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团员证自带,报到后由各二级学院团委统一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

报到时须携带由党组织密封好的入党材料和地方县(市)级以上党委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去向为:河北医科大学)

户口迁移(按公安部门要求,新生入学时自愿迁移户口)

省外考生办理迁移户口手续,须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

户口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且必须打印身份证编码,同时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请认真核查迁移证上的每一个项目。未填写清楚或项目不相符的、因误写而涂改的,应由当地派出所核对后,加盖属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入户。

中山校区户口迁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1号

建华校区户口迁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309号

省内考生办理迁移户口手续,须交本人户口页、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

(办理上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逾期学校不再办理。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就读期间学校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退学情况除外>)

河北省提前批B录取的临床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石家庄市区及矿区的新生入学一律不迁移户口。

转专业学生??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在校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更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籍管理规定》相关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 、转专业基本原则

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原则上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学生转专业应当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办理。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具备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一年级在读学生,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重修(考)记录,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含10%)。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条件: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3. 经单独招生(含专接本)、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者;

4. 低培养层次转高培养层次(专科转本科、普通本科转本硕连读等)或文科、理科互转者;

5. 有违纪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者;

三、转专业流程

(一)教务处根据当年学校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及各专业计划缺额数,拟定转专业接收计划数。

(二)符合条件拟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书写转专业申请书,开学后第一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填写《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学习成绩单,连同相关材料统一报教务处。

(三)申请转专业人数未超过所报专业接收计划数的,可全部转入所报专业;

当申请转专业人数超过所报专业接收计划数的,按下列要求计算排队:

排队分值=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60% + ((高考成绩 - 所在省同批次录取线)/所在省同批次录取线×100)×40%

根据排队分值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调转,额满为止。

(四)开学第二周,教务处对拟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并通知相关学院填写《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转专业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长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

四、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学生应当根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核定毕业资格。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学分,经确认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要求的,计入转入专业学分;达不到转入专业培养要求的,须对转入专业未修课程进行修读。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转专业后,学生从第二学年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