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河北高考 > 正文

衡水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8-18 18:10:2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衡水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2017年9月11日上午,我校在田径场举行2017级新生开学典礼

一、报到日期
专科新生9月8日(星期四)报到,本科新生9月9日(星期五)报到。
二、接站
报到期间,学校在衡水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和接站车(9月7日18:00-11日18:00)。其他时间新生可从火车站、汽车站乘12路、23路公共汽车到衡水学院站下车即到,打车约10元。

二、转专业的对象及人数 

1、本次转专业的对象为我校2017级在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可接收学生数由专业所属学院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和能力确定。 

三、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本科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者,可视情况,由本人申请,转入专科学习。 

4、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5、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部分专业,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专业。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普通类与艺、体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一般专业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能互转;专科不能转入本科;三年制不能转入二年制。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专接本的学生。 

4、按大类招生已确定所学专业者。 

5、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者。 

6、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7、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者。 

8、应予退学处理者。 

9、身体条件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10、无正当理由者。 

五、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5日,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在学生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衡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提出初步意见,并在本院系范围内对转专业审批情况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2、2017年12月25日下午5点前各院系将批准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学生处(办公楼113室学生事务管理科)。 

3、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的教学资源和拟转入申请人数确定转专业的计划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 

4、学生拟转入院系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提供考核结果。 

5、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审核,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5、学生处公示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6、学生在接到转专业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完转入申请专业学习的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深入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各项要求,慎重做出转专业的决定。 

2、学生需如实提供本人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及申请理由进行审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学生拟转入院系要对学生是否符合转入专业要求进行审核。 

3、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直接载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表;不符合要求的,按教学管理规定,符合公选课要求的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公选课成绩。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修读相应课程。 

5、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6、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时间起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