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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邮寄安排

更新时间:2023-08-25 06:15:4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哈尔滨工程大学,前身为新中国第一所高等军事技术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世称“哈军工”),陈赓大将为首任校长、正大军区级单位,1966年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学院,1970年文革期间哈军工被彻底肢解,以海军系、原子系、导弹系战术导弹分部及其它各系部留守教师为基础重新组建而成,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专业名称录取分数
安徽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619
安徽核工程与核技术624
安徽英语616
安徽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616
安徽数学与应用数学616
安徽材料科学与工程619
安徽化学工程与工艺616
安徽电子商务616
安徽经济学618
安徽金融学617
安徽国际经济与贸易616
安徽电子信息类618
安徽工业设计617
安徽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18
安徽信息安全(保密技术)621
安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20
安徽电子信息工程(水声)623
安徽自动化类618
安徽轮机工程617
安徽能源与动力工程622
安徽航空航天类623
安徽土木类618
安徽工程力学618
安徽船舶与海洋工程624
安徽思想政治教育(文)613
安徽社会学(文)613
安徽法学(文)615
北京核工程与核技术603
北京材料科学与工程607
北京金融学602
北京电子信息类612
北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04
北京信息安全(保密技术)604
北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14
北京电子信息工程(水声)604
北京自动化类607
北京能源与动力工程603
北京航空航天类604
北京船舶与海洋工程612
福建核工程与核技术604
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597
福建数学与应用数学595
福建材料科学与工程595
福建电子信息类600
福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99
福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98
福建能源与动力工程609
福建船舶与海洋工程610
甘肃化学工程与工艺522
甘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23
广东材料科学与工程603
广东化学工程与工艺602
广东电子商务601
广东工商管理602
广东经济学602
广东国际经济与贸易601
广东电子信息类604
广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05
广东软件工程604
广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07
广东自动化类607
广东能源与动力工程611
广东土木类604
广东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613
广东船舶与海洋工程613
贵州工商管理505
贵州电子信息类530
贵州自动化类534
贵州能源与动力工程517
贵州工程力学521
海南电子信息类686
海南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75
海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77
海南自动化类683
海南能源与动力工程672
海南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704
河北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616
河北核工程与核技术620
河北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611
河北数学与应用数学612
河北材料科学与工程611
河北化学工程与工艺611
河北工商管理611
河北经济学614
河北金融学616
河北国际经济与贸易611
河北电子信息类613
河北工业设计613
河北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14
河北信息安全(保密技术)619
河北软件工程617
河北物联网工程612
河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12
河北水声工程616
河北电子信息工程(水声)613
河北自动化类616
河北轮机工程612
河北能源与动力工程613
河北航空航天类618
河北土木类612
河北工程力学616
河北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616
河北船舶与海洋工程621
河北思想政治教育(文)574
河北社会学(文)574
河北法学(文)577
河北英语(文)578
河南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593
河南核工程与核技术594
河南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588
河南数学与应用数学589
河南材料科学与工程588
河南化学工程与工艺589
河南公共事业管理588
河南电子商务590
河南工商管理590
河南金融学593
河南国际经济与贸易589
河南电子信息类590
河南工业设计588
河南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92
河南信息安全(保密技术)588
河南信息安全(保密管理)589
河南软件工程592
河南物联网工程590
河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89
河南水声工程594
河南电子信息工程(水声)589
河南自动化类593
河南轮机工程589
河南能源与动力工程592
河南航空航天类595
河南土木类591
河南工程力学592
河南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591
河南船舶与海洋工程597
河南思想政治教育(文)531
河南社会学(文)531
河南法学(文)534
河南英语(文)533
黑龙江材料物理(中英)556
黑龙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558
黑龙江金融学(中澳)561
黑龙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560
黑龙江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588
黑龙江核工程与核技术592
黑龙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585
黑龙江数学与应用数学585
黑龙江材料科学与工程587
黑龙江化学工程与工艺585
黑龙江公共事业管理585
黑龙江电子商务585
黑龙江工商管理585
黑龙江经济学587
黑龙江金融学589
黑龙江国际经济与贸易585
黑龙江电子信息类588
黑龙江工业设计585
黑龙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87
黑龙江信息安全(保密技术)587
黑龙江信息安全(保密管理)586
黑龙江软件工程(数字新媒体技术)568
黑龙江软件工程569
黑龙江物联网工程585
黑龙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86
黑龙江水声工程600
黑龙江电子信息工程(水声)597
黑龙江自动化类593
黑龙江轮机工程587
黑龙江能源与动力工程588
黑龙江航空航天类597
黑龙江土木类587
黑龙江工程力学585
黑龙江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599
黑龙江船舶与海洋工程600
黑龙江思想政治教育(文)542
黑龙江社会学(文)543
黑龙江法学(文)547
黑龙江英语(文)552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简称为“哈工程”,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设有研究生院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邮编150001。

第三条 学校是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院校,招生类别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国防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并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督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及占全国生源总量比重、生源质量、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提档比例事宜。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年度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为准。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国防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专项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时按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的100%-105%提档,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原则上不退档;对于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录取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第十五条除国防生录取有性别要求外,其它专业录取无性别限制。

第十六条 学校国防生专业、英语(精品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金融学(中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材料物理(中英)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专业均不加试口语。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高考(精品课)总分、数学、外语(课程)、语文、综合的顺序,优先分配成绩高考生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测算值执行,下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金融学(中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材料物理(中英)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十九条 学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A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同分情况下,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第二十条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eu.edu.cn,咨询电话:0451-82519740,传真:0451-82533070。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451-82519612。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