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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08 12:28:07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2017年详情如下:

一、请凭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未领取通知书者凭身份证),于9月1日来我校报到,9月3日开始上课。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入学者,请于9月1日向各学院负责报到老师请假,逾期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如你是党员或团员,报到时须转党、团组织关系。新生的党组织关系必须经县团级党委组织部门转出方为有效。团组织关系以团员证为准。

三、户口转移可自愿办理。转移户口关系时请注明身份证编号,姓名用字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不可涂改。农业户口迁入学校后,户口性质变更为非农业。户口迁往地址: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报到后,请将户口迁移证统一交各学院,集中安排办理入户手续。

四、报到后须按要求的时间交本人档案、录取通知书(其中任意一联)。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三章 转专业和转学

第十二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只能转专业一次;转出转入专业实行双向选择,转入院系择优录取。

(二)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一年级。

(三)凡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课的考核。各专业转出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录取人数的15%以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

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在校期间违纪受处分的;

3.艺术类专业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或非艺术类专业转入艺术类专业的;

4.体育类专业转入非体育类专业或非体育类专业转入体育类专业的;

5.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6.要求不同培养层次专业互转的;

7.要求转出专业的整个编制不足一个标准班的;

8.无正当理由者;

9.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六)学校对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每年受理两次,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办理转专业手续。

(七)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均在新学期开学后到转入院系报到上课。接受院系到教务处统一办理新转入学生的学籍、学生证、注册等手续。

(八)学生到转入院系或新专业班报到前的所有考试及成绩按原专业要求进行;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如果原专业已修必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则成绩有效,否则应重修;凡不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选修课成绩记载。

第十三条 申请调整专业的学生在专业异动当年的学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不论学生是由学费高的专业转向学费低的专业,还是由学费低的专业转向学费高的专业,其当年的学费均按学费高的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转学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本省高校的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必须经转出学校推荐,我校严格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本校学生要求转到其他学校学习,由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送教务处审核并呈分管院长审批,再报省教育厅审批。在接到省教育厅同意转学的通知后,学生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外省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学习,须经转出、入学校,转出、入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办理相应转学手续后,方可进入我校学习。

(六)办理校际间转学审批手续必须具备下列材料:学生转学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因病转学要有医生证明),省一级新生录取审批表,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近期的体检表,操行评定意见书,学校一级的审批意见,省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意见。须转户口的由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七)本省跨校和跨省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年的六月、十二月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