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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流程

更新时间:2023-09-02 20:49:2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3年湖北高考考生想要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首先身份和年龄限制要求是普通高中毕业,复读生也可以,年龄是在16周岁至22周岁,其次你的身体条件要好,对于身高、体重和视力要求较高,其中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视均为4.8及以上,报考需要政审,军校警校对考生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政审是比较严格的,以下小编整理了报考军校警校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湖北高考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流程

一、湖北高考报考军校的条件流程

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教育局,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 2023年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应当参加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十考试,未婚,年龄不超过 20周岁 (2003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志愿至少服现役满 5 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定向培养高校 2023 年高职 (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我省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1880人(含女军士42人)。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招生宣传和填报志愿。

有关单位和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填写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组,可填报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由省征兵办会同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确是原则上每个院校专业组参检人数不少于该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 3倍的比例。参检信息由省招办依托“湖北省教育厅高考招生专题”、“湖北招生信息网”和“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适时发布,市、县招生办负责抄告同级征兵办并通知考生本人。

体格检查时间为7月5日至11日。男考生体检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女考生体检由武汉市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统一使用《全国征兵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结果。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定向培养高校,体检合格结论具体分为“陆勤合格”、“水面舰艇合格”、“特战合格”3 类。体检结论由承检地市级征兵办汇总整理,及时抄告生源地市级征兵办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考生参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以及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政治考核时间为7月13日至20日,由考生户籍地县级征兵办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实施,政治考核表统一采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名单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根据体检合格名单下达,户籍地与生源地不属同一地市的,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函告户籍地市级征兵办办理,政治考核表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汇总整理,结论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各市(州)体检工作安排表于6月20日前,体检和政治考核结论于7月23日前上报省征兵办。合格考生的体检表和政治考核表于8月30日前集中交省征兵办,不合格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省招办将在“湖北省教育厅高考招生专题”和“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三)投档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执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以及体检政考合格情况,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按省统一制定的普通类平行志愿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执行。考生体检合格种类不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对应类别要求的,不参加所报院校专业对应类别的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体检政考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体检表和政治考核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行带到高校。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 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 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招收部队应当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一)教学管理。定向培养高校应当单独组建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教学班次(每班不超过 50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军事技能训练、基础体能训练和日常管理,招收部队应当指定教学指导机构加强培养跟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加强对有关定向培养高校的指导督促。

(二)淘汰。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后,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应当指导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

五、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 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定向培养军士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 (团)员材料等.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 级别有关规定,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 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

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七、有关要求

军地各级要把招收定向培养军士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支持和服务改革强军的实际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把招收审查关,认真学习掌握《军士招收工作暂行规定》有关政策,严密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招生录取,提高培养对象选拔质量。要严把培养考核关,在校学习期间认真抓好专业学习和技能培养,不合格的及时予以淘汰。要严把入伍复查关,培养对象入伍前按照服现役条件进行复检复审,不合格的不得批准入伍。要严把疫情防控关按照国征[2023]8 号文件要求,细致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周密制定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对随意降低标准条件、直接插手录取过程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执行招生计划不严格、培养质量不合格的院校,将上报国家压减翌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者取消培养资格。

二、湖北高考报考警校的条件流程

2023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和湖北警官学院等6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将在鄂招收公安专业学生。为保障广大考生报考权益,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规模

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鄂招生规模总数为1363人。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28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125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3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101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75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4人、面向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入警就业22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79人(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75人、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4人),郑州警察学院45人(均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南京警察学院30人(均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湖北警官学院980人(均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招生规模中包括部分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湖北省户籍(考生生源地户籍认定时间为2023年6月6日24时前),并在湖北省参加高考;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制度;  

(五)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七)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十)国家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以上条件、生源范围内(我省28个原国家级连片贫困县市),且经资格审核公示无误的考生。

三、招生办法

(一)填报志愿

1.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鄂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以院校公布的为准。

2.国家专项计划在院校同批次录取,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内,与其他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混合填报。未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

(二)政治考察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1.政治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部署指导,市(州)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具体负责,受理时间从6月14日至6月30日,具体流程为:  

(1)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厅“高考招生专题”“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平安湖北”“湖北公安教育训练”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1);  

(2)考生携带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已填写好个人信息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申请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3)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受理考生政治考察申请,安排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政治考察;  

(4)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经办民警、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机关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和考察审核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5)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治考察情况并领取考察材料;  

(6)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将政治考察认定“合格”考生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及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后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携带至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现场提交。  

2.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相关考察材料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存档备查。  

3.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得拒绝符合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条件的考生提出的政治考察申请,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考察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1.确定和公布参检名单。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简称“参检名单”),由省公安厅会同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确定。原则上每个院校专业组参检人数按不少于该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  

2.考生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参检信息。

(1)登录湖北省教育厅“高考招生专题”“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

(2)省招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向考生发送短信告知;  

(3)县(市、区)招生办及所属中学通知考生本人;  

(4)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1)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初定于7月3日至6日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开展(具体安排待参检名单确定后另行公告),组织实施时使用全国统一制式表格。

(2)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当天无需空腹,早上可以进餐。预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需要半天时间,考生可自备适量食品和水。  

(3)考生参检时需携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户口簿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5张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见附件3,由考生参检前从网上下载自行填写,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内容,如实做出承诺;若存在承诺不实,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若存在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肢体功能障碍、下蹲不全、步态异常等情况,认定为面试不合格。 

(5)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②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④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⑤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有关医疗机构将参考省招办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材料,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考生在体检中若对个别体检项目结论存在异议,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  

(6)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②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③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④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考生应正确评估自身是否适合剧烈运动,严格按照体能测评场地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测评前须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建议考生按照体能测评项目要求加强日常身体锻炼,保持良好应考状态。    

4.现场纪律要求。

考生不服从招生工作人员管理、扰乱现场秩序的,取消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成绩;考生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区域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成绩;若发现考生由他人冒名代替参检的,即刻取消参检资格,并依规从严调查处理。

5.监督复核机制。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结论为准,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全程录像,并接受派驻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现场监督。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过程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核或申诉,现场复核或申诉核查的结果即为最终结论。

6.确定合格名单。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经综合分析参检考生政治考察情况,由省公安厅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出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均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0日报省招办审核投档。  

(四)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按省统一制定的普通类平行志愿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执行。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湖北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征集志愿。

(五)新生复查

各公安院校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将组织开展并完成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注意事项

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鄂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开展,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保过关”“可以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财物的,均属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各项测试,切勿上当受骗。省公安厅将严格执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强化工作监督、严肃纪律要求,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招生环境,并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有关安排以湖北省公安厅和湖北省招办发布为准,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厅“高考招生专题”“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平安湖北”“湖北公安教育训练”官方微信公众号。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027)67122184

附件:

湖北高考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流程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察表  

2.湖北省2023年市(县、区)政治考察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三、中国警校排名

全国排名

学校名称

星级

办学层次

249中国人民公安大学6★世界高水平大学
326中国刑事警察学院5★中国一流大学
393四川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0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4★中国高水平大学
417中央司法警官学院4★中国高水平大学
426江苏警官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26云南警官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53广东警官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66吉林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72福建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72河南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72湖南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83湖北警官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83江西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48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501浙江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01重庆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05新疆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08北京警察学院3★区域一流大学
508山东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09铁道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11广西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11贵州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11辽宁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511山西警察学院2★区域高水平大学

四、中国军校排名

序号院校名称
一、军委直属院校
1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2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二、军兵种院校
1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
2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步兵学院
4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甲兵学院
5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6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
7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种作战学院
8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
9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防化学院
10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
11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交通学院
12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
13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
14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
15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16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潜艇学院
17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
18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19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勤务学院
20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士官学校
2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
22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
2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
24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预警学院
25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哈尔滨飞行学院
26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石家庄飞行学院
27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西安飞行学院
28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29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勤务学院
30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通信士官学校
31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指挥学院
32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工程大学
33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士官学校
34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
35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
三、武警部队院校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指挥学院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警察学院
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学院
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