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大一新生怎么转换专业及入学考试
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3]119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转出、转入的人数
1.允许申请转出的人数:原则为该年级该专业(类)现有人数的20%,热门专业可适当放宽,申请转出的人数超出允许数时,按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从高到低排序来确定;
2.允许转入的人数:原则为该年级该专业(类)现有人数的10%,冷门专业可以放宽,但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暂不接收转入。
二、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及有关提醒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如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获得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需由专家委员会审核、面试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3.申请转专业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成绩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国防生、定向生(2014级起的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除外);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的学生申请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生;
2.学分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含本学期已选课学分);
3.正在休学的学生;
4.应予退学的学生;
5.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学生;
6.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如:跨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招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申请转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等等。
(三)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重要提醒
1.转专业应以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由于2013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至本学期已执行完成至少两学年的教学计划,相关专业均已进入专业基础课或必修课程的教学,且部分专业课程之间存在先修后续关系,这会给转入目标专业后的选课和正常学习带来一定困难,因此,申请转入目标专业的同学应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习上的难度,以及可能存在的牺牲部分已修专业课程学分和延长学年的风险,应谨慎提出申请。为此,建议2013级及以前年级的申请学生,务必把当前已修课程与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认真比对,按照“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初步明确已修课程学分有多少可转换到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内,据此对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以尽量降低转专业学习的风险。
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如下:课程名称、教学内容相近或相似,且学分相同(或高学分换修低学分)的课程可换修(学位课除外);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中,最多只有30%的额度可用已修课程学分来抵换。不能抵换的已修课程学分不可计入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总学分,但可按规定申请课程成绩隐藏。
2.转专业后,学生客观上存在是否能适应新学习环境(新学院、新专业、新同学等)的风险。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1.4月8日前,各学院(部)须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附件1)的相关要求,向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04室,下称学籍科)报送《院(部)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转专业组织过程、转出/转入遴选方法等)、《院(部)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2)的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档。联系人:蒲曼莉、施美华;电话:67163652;Email:pumanli@suda.edu.cn。
2.教务部汇总学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及时向全校学生公布《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3.申请转专业(大类)的学生,须在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布之日起至4月28日17:00前的时间内,根据本通知、“附件1”、《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等的规定,自愿、如实填写《苏州大学转专业审批表》(格式见附件3),连同打印的中文成绩单,一并交至学生所在学院(部)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请注意: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转入其它大类或专业;若本学期刚完成了大类专业分流的,本次只可申请转其它大类或专业,不能申请转本大类下的专业。成功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将再按学校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分流,客观上存在不能进入该大类中某一目标专业的风险。
4.学生转出学院(部)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本通知精神、学生成绩单、专业(大类)允许转出的人数等,全面审核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并于5月4日前,将符合转专业(大类)申请条件的学生审批表、中文成绩单、《学院(部)本科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等共3份材料报学籍科,且附件4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pumanli@suda.edu.cn。
5.5月7日由教务部将相关申请材料转给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的学院(部)。
6.各转入学院(部)收到转专业学生材料后,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中公布的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计划转入数、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初选名单,并于5月19日前,将《学院(部)本科生转专业(转入)初选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的纸质及电子稿报学籍科(Email:pumanli@suda.edu.cn)。学生的《苏州大学转专业审批表》由转入学院作为教学档案存档备查。
请注意: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若需咨询有关考核事宜等,可与有关各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内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7.教务部审核汇总各学院(部)上报的初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校内公示。
公示期间,公示名单内的学生须按本通知公布的“转专业课程换修原则”,认真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换修课程申请表》(格式见附件6),并于公示期结束前交转入学院(部);转入学院(部)收齐学生的换修课程申请表,审核、审批后,于公示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统一将该表交至教务部教学运行处专业设置与实践教学科(凌云楼406室)后,转专业学生方可按转入专业下学期所开课程选课。
8.转专业学生的本学期学习管理及新专业报到、学习等后续工作,按照”附件1”第四章执行。
四、“法学教改试点班”选拔工作安排
详见校内通知《关于开展“法学专业教改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60号)。
五、其他
1.请各学院(部)科学设计“转专业”工作的流程和细则,优化考核内容和方案,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细化管理,严格审核,完善手续,科学有序地推进“转专业”的考核、选拔工作;
2.转专业工作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杜绝违反原则、弄虚作假或瞒报学生真实情况等事情的发生,相关工作由学校纪委监督检查
苏大是可以转专业的,是从12级才开始的。
具体要求其实没有什么本专业前5%的,我们宿舍就有两个转专业的,只要大一第一学期平均绩点3.0以上,下学期大概3、4月份就会有转专业的通知,可以去申请,申请之后会有一轮笔试和面试,有些学院只要笔试,也有的只要面试。两样都过了只要大一下半学期不挂科就可以成功转过去了。
理论上是可以换专业的
实际上很难操作
学年成绩要达到本专业的前5%;
因为要去教育部修改学号编码,所以要出很多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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