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江苏高考 > 正文

金陵科技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8-17 16:13:2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金陵科技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金陵科技学院2017年大一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在八月末到九月中下旬之间。此时间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具体各专业大一新生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以学校官方网站为准。

大一新生们也可以根据准确的开学时间安排出行、购票等相关事宜了,大学新生报到可以提前几天,但最好不要延后,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报到,一定要和学校打好招呼。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切实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金陵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自主选择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申请转专业的权利。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二)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宏观控制的流程进行。所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以本办法为依据,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师生的监督和检查。

(三)客观实际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以符合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第二条 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一)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学生(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

(三)学习特别有困难等特殊情况(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转专业申请者不得有旷课、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现象,且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含定向生及对口单招、专转本、中外合作专业学生)。

(二)艺术类专业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文科学生不能转入仅招收理科学生的专业。

(三)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五)已达到退学程度,按规定应当予以退学的。

(六)已有一次转学、转专业经历的。

(七)不符合第二条第(二)、(三)款条件的大学二年级学生不得申请参加转专业考试。

第四条  转专业学生的比例

(一)各专业允许申请转专业人数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本科生人数的20%以内,并按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确定允许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符合第二条第(二)、(三)款的学生,不受其专业允许申请转专业人数的限制。

(二)各专业允许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本科生人数的15%以内,热门专业(根据往年转专业申请等情况,由学校确定)接收人数由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商定报学校批准后确定。符合第二条第(二)、(三)款的学生,不受其专业允许申请转专业人数的限制。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学校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转专业申请,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一)符合第二条第(一)款的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考核通过,可以转专业。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和学校的规定,提出拟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计划数、考核科目以及相关要求等,于4月底前上报教务处审核;

考试科目:英语必考;除艺术类专业外,数学、大学语文由各学院选择1门考试,艺术类专业考素描。

2.5月上旬,教务处公布接收学生转专业的专业、计划数,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3.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规定审核学生的报考资格,对准予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后,5月下旬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

5.教务处根据转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对于符合第二条第(二)、(三)款条件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提出申请转专业或大学二年级提出申请降级转专业,由教务处会同拟转入学院协商审核同意,学校审批,且不得转入当年热门专业,其中,确因学习特别有困难原因申请转专业的,一律降级转专业。

第六条  其他规定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其他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校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三)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转入学院应当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的类别及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凡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重修办理。

(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学生一旦被批准转专业后,必须到新专业就读,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五)学生转专业后,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按转入专业执行。

(六)学生转专业后,转出学院与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学生档案的交接工作。

第七条 附则

(一)本规定如因国家及江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出现不符合上级规定情形的,则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规定自2017级本科生开始施行,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