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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8-19 14:33:1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北华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北华大学2017年新生报到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请广大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具体新生报到时间请以北华大学官网为主。

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学生,最好在开学的前几天提前到自己的大学,可以了解学校环境。如果没有什么较特殊的情况,报到时间最好不要延后。

转专业分类和原则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按照 “基本类专业”、“控制类专业”、“中外合作教育类专业”分类实施。按照高考招生科类与录取批次划分:基本类专业、控制类专业指各批次A段招生录取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教育专业(以下简称中外合作教育专业)指B段招生录取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专业。其中,基本类专业包括招收理科(医学类专业除外)、文科及文理兼招各专业;控制类专业包括招收艺术、体育、理科医学类各专业。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数额实行计划控制。基本类和控制类专业转出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20%,转入学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20%或最小班额(40人)。中外合作教育类专业是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通过转专业进行补充,并根据补充数量及教学班编排,单独制定转入计划,转入后学生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计划数。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基本原则:

1.  基本类专业中,允许文科类内转专业,理科类内转专业,文理兼招专业可互转。

2.  控制类专业中,学生转专业实行艺术、体育、理科医学类专业类内分别控制。其中,艺术类只允许美术学类各专业、设计学类各专业在高考加试科目相同前提下实行类内转专业,其他艺术类专业不允许转专业。体育类专业不允许转专业。理科医学类专业只允许类内转专业或在第一学年转入中外合作教育专业(含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各专业)。

3.  中外合作教育类专业中,允许各批次A段录取的学生在中外合作教育专业招收的高考类别范围内自愿申请转入。如申请转入学生数量超出转入计划,则按高考外语成绩择优选拔,成功转入的A段学生可享受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优先推荐参加学校资助的“游学项目”等优惠政策。不允许中外合作教育专业学生转入其他专业。中外合作教育专业之间可以互转,学生转入时按高考成绩与本省控制线的分差值优先排序原则转入或转出。

第八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基本类和控制类专业学生,根据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顺序,按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20%计算,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第九条 除中外合作教育专业转入外,本科学生转专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按照转专业接收计划,择优转入.

第十条 基本类和控制类专业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大学一年级学习结束后进行;中外合作教育类专业转专业工作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内单独实施。

第十一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本科为一、二年级和专科为一年级的学生,在不突破高考科类前提下,按照本人意愿,结合自身学习能力,可在学校当年开设的专业中进行自愿选择,医类专业只能在医类内互转。转专业需经本人申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通过,学校公示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复学后为本科三年级、专科二年级以上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不占用学校规定的20%的指标数。

第十二条 定向培养学生不予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 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1.  具备我校本科学籍,完成学习注册,不欠任何费用;

2.  政治思想进步,表现优良,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

(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  除中外合作教育专业外,其他转专业学生,必须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完成本科一年级学习,且第一学年除公共选修课以外,全部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补考及重修。

第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  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2.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学生;

3.  招生录取时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国防生、预科班、民族班、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等);

4.  应予退学的学生;

5.  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的学生;

6.  教育部不允许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第五章 转专业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基本类和控制类专业学生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1.  每年5月份,教务处下达一年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各学院按教学条件提出各专业接收计划,经校领导小组审核,并在专业排名统计前公布各专业的转入名额。各学院安排专人接受学生咨询。

2.  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考试结束后,学生所在学院统计不及格情况、计算大一学年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申报,并做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须以张贴和网站公示等形式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北华大学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院要于学生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前两天将所填表格并附学生总成绩单一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3.  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周结束前,教务处根据学生报名及志愿情况,在不突破各专业年级总人数20%前提下,拟定转专业接收计划,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教务处核定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并将成绩及排名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公布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排名名单、各专业接收计划,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4.  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周,学校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由主管校长签批发文公布。

5.  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三周,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及档案接转等手续。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六条 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照新专业缴纳学费、注册后,进入新专业就读。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动及注册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协助。

第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须按新编入班级完成学生证更换、校园一卡通(学生卡)信息变更,以及档案、组织关系手续调整或移交,转专业学生学号不变。

第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接收学院需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原专业合格课程进行认定,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经教务处备案后,予以确认,登录成绩,其他不能认定的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计入。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不得免修,由转入专业学院为学生安排课程修读。

第十九条 转专业接收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学籍等资料的交接、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完整、真实和规范。

第七章 转专业工作纪律

第二十条 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选拔标准,不可有悖于转专业工作原则。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工作参与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工作流程进行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用。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送交司法机关。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原《北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北华校字〔2013〕19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