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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及招生录取新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6-13 02:55:24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湖北省开始实行高考改革,2021年将迎来首次新高考。

为方便湖北省高中生及时了解高考政策,做好选科,升学规划,特对湖北省高考改革制度进行综合解读,供湖北考生、家长参考。

考试改革

学业水平考试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A、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必修课程内容,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下同)、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其中: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组织实施。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的必修课程后可参加合格考。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学年下学期期末。学生在校期间每门科目参加一次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参加一次补考。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下学期期末,由学生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其中,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二上学期期末。

合格性考试每门100分,各科成绩分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可持转出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证明到我省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合格认定。

B、选择性考试(2选1,4选2)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其中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合格考结束后选择,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但需慎重更改。

选择性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性考试从2018年秋季入选的高一学生开始实行,2021年正式实施。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期间,普通高中学生只能在高三年级下学期参加。

选择性考试的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二选一)以卷面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选二)以等级赋分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予跨省认定。

选择性考试赋分规则:

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每门科目按卷面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分别为15%、35%、35%、13%、2%。依据考生该科目获得的卷面原始分,划定相应的等级,而后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

而后依据考生该科目卷面原始分在对应等级分数区间内的排位状况,按以下公式计算最终的等级赋分。

假设某考生某再选科目卷面分为75,在全省该科成绩排名中所在的位次位于B等级对应的人数比例内,则其赋分区间为85~71。假设该科目B等级内所有考生的分数范围为71-83,则该考生的分数算法为(83-75)/(75-71)=(85-X)/(X-71),计算得到最终赋分为:

X=75.66≈76(四舍五入)。

统一高考

湖北省统一高考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加上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待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湖北省高考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以高考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综合解读

“3+1+2”模式

“3”完全确定:语文、数学、英语必考科目;

“1”:物理、历史选择一门作为选考科目;

“2”: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

“3+1+2”模式共有12种组合模式。

选科时间及注意事项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合格考结束后选择,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

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

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录取改革

湖北省新高考按“院校专业组”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考生志愿由若干个“院校专业组”组成,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若干个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自2021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招生院校依据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自2021年起,湖北省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按照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

记录和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思想品德主要评价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评价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身心健康主要评价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艺术素养主要评价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能力;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记录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贯穿于学生高中阶段学习全过程。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学生每学期期末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记录材料形成评价记录表,高中弄毕业时根据评价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各普通高中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制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和监督机制,客观真实地常态化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解读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作用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同时也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参考。新高考录取模式的“两依据、一参考”原则,便是指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学校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公示,接受监督。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未来,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高校招生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综合素质评价材料遴选建议

由于每学期末需要学生整理、遴选出反应自身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的,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