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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更新时间:2023-08-10 10:08:3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德州学院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一、新生入学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密封的中学档案办理入学手续。艺术、体育类新生还须带专业考试《报考证》。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于报到截止日前来函(电)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时报到。未经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联系电话:0534-8982780,2603002(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二、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入学报到时将个人档案直接交所在系,务必不要邮寄中学档案,以免档案丢失。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中共党员需带县级以上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德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共青团员需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到所在学院团总支报到并上交。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德州学院团委。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学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五、新生入学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见《2017年新生缴费须知》。

六、公寓用品:学校对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用品可自愿购买。按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由教育厅指定的供应单位提供统一规格、型号的卧具(包括棉被、被罩、床单、枕巾、棉褥、床垫、枕套、枕芯、蚊帐、脸盆、毛巾、暖瓶、卧具包等),按山东省教育厅统一招标标准据实收取卧具费。根据省质监局、教育厅文件精神,对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入校时进行登记,报省纤维检验局备案待查,严禁将劣质或不洁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咨询电话:0534-8987876。

七、军训用品:按照国家要求新生需参加军训,用品需统一,学校采购了经过山东省集中招标确定的统一规格军训用品,新生可自愿购买或按学校发放的军训用品统一标准自备。凡自带军训用品的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与学校武装部联系。电话:0534-8985814。

八、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山东省政府和德州市政府文件要求,居民医疗保险每生每年200元,按学制收费。学生平安保险每生每年50元,学生可自愿购买。

九、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山东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山东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咨询电话:0534-8985654(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十、按照学校规定,学生在校园内不得使用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十一、新生需自带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半身免冠正面照片3张,以便办理有关证件。

十二、9月2日?3日报到,报到期间,每天8:00?18:00学校在火车站、汽车站与火车东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学校备有接待专车。新生可从火车站或汽车站乘2路、12路、102路公交车至德州学院站下车。也可从火车东站乘112路公交车到德州学院站下车。

(一)转入转出比例

《德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政字〔2017〕60号)第三条:学校宏观控制转专业比例。各专业转出学生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10%以内,转入学生数量不超过转入专业人数的20%。如申请转入或转出人数超过上述比例,则按照学生所学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取足满比例人数为止。

(二)转专业原则

《德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政字〔2017〕60号)第五条:学生入校学习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专业:

1.经考核证明,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学生,入(复)学时因学校专业调整原专业已停办,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5.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学校认为确有必要调整其专业者;

6.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调整专业者。

《德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政字〔2017〕60号)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校招生章程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单列录取的;特殊类别招生的,包括:定向、委培、跨校专升本、春季高考、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及三二分段等;

2.文史类、理工类、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之间跨类互转的;合作办学类(含中外合作和校企合作)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3.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相应年份最低录取分数的;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正在休学或应做退学处理的;或从其他高校转入我校的;

5.其它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条件

《德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政字〔2017〕60号)第七条:学生符合上述转专业原则,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具备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注册手续齐备;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在原专业学习期间,课程考核全部合格,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且所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前10%;

4.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确有专长,并能提供有关依据,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6.拟转入将高等数学作为专业基础课的理工类、经管类专业的,须先修高等数学且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四)转专业报名方式

登录“德州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申报”,填写转入学院及专业等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点击“确定”,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流程图参见附件4。

(五)转专业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9日。

(六)转专业程序

按照《德州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办理细则(修订)》(2017054)第九条“转专业办理程序”执行。

教务处在第二学期开学前,根据《德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17〕60号)初审学生转专业资格。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依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在转出专业、转入专业分别排序,按照转出、转入比例,拟定转专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通过网络途径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长审批;考试违规、无故旷考、取消考试资格或期末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一票否决。学生可在开学前一周内,登录本人用户查看转专业审核情况。通过转专业条件审核的学生,须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符合转专业条件或转专业申请未被批准的,继续在原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