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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录取查询结果状态怎么查询

更新时间:2023-09-04 19:10:1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3年山东高考查询结果状态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入“导航—录取查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报名序号、信息查询密码、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以下小编整理了山东高考录取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山东高考录取查询结果状态怎么查询

一、山东高考录取查询结果状态怎么查询

2023年山东省高考本科志愿的录取状态查询方法共有四种,分别是:通过院校招生网站查询;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以下是详细介绍

方式(1)院校招生网站查询

本省考生可通过访问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方式(2)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

本省考生可通过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进入“导航—录取查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报名序号、信息查询密码、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方式(3)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省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一般都会设置快捷按钮,点击菜单栏的“录取查询”就可以查询了。

方式(4)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

本省考生可通过可到自己所属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二、山东高考录取查询结果状态查询入口

查询官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网址入口:http://www.sdzk.cn/

三、山东高考录取流程 

(一)登录系统。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二)复核、调整计划。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三)下载、审阅电子档案。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

(四)预录取。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五)退档。确定退档考生后,要准确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相关高校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提交录取结果。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七)公布录取结果。每一轮次录取结束后,高校要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本轮次所有高校录取结果后,方可对外公布本校录取结果。

(八)发放录取名单。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3天之内邮寄招生高校。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四、山东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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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录取办法

2023年夏季高考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别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各类别、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各类别、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

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紧缺涉农试点专业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一般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以下情况除外:①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在院校志愿下可填报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②高水平运动员单设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取得合格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的院校,同时取得多个院校资格的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只填报1次志愿。③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招生录取办法另文公布,不需填报志愿,在提前批之前完成录取。民航招收飞行学员填报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同一院校本科、专科分别单设投档单位。

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提前批本科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提前批专科专业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提前批专科志愿。

飞行技术专业分数线参照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定向培养军士生分数线参照我省定向培养军士生文件要求执行。

(2)投档办法。

①第一次志愿投档。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以下情况除外: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院校投档,分别按照军校、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生相关文件执行。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依据招生高校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及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根据军队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全部投档;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

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招生,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3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关联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考生资格,对达到普通类一段线(部分考生执行普通类一段线的65%)的考生全部投档。参加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后不得再参与其他类型的投档录取。

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确定。

②第二次志愿投档。按志愿顺序分4个轮次依次投档录取,首先按考生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参与第二轮次投档,进行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每个志愿投档办法与第一次志愿投档办法一致。

2.特殊类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分别填报志愿,均安排1次志愿填报,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此两类志愿。

(2)投档办法。

特殊类型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分阶段向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3次志愿填报,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3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

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阶段招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下50分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2)投档办法。

将考生按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专项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对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投档时须关联具备资格考生名单。

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招生计划1∶1投档。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招生计划1∶1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其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专业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设1个高校志愿。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每个高校志愿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填报专业应为同一专业类别且成绩使用类型相同),其他类别(摄影类、其他类)高校志愿内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可填报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填报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志愿,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须达到高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文化控制线。填报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各专业类别的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

(2)投档办法。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投档均不受文化成绩限制。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的志愿并关联第一专业成绩,按专业大类全部投档;其他类别(摄影类、其他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志愿,关联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根据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的1∶1.5,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高校均按照考生志愿,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上,关联合格考生填报第一专业的成绩,分专业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2.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3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方能填报。

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每次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①统考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所属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

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戏剧影视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服装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②校考专业关联合格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不足时(含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可以合理调整各专业间计划;在第三次填报志愿公布计划前,可以调整专业成绩使用办法,由使用校考成绩变更为使用其他高校校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③未组织校考、认可任何其他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招生高校专业,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投档,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方可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他专业分类别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每次志愿填报数量不超过60个。

(2)投档办法。

对填报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统考专业志愿,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经教育部批准的专科校考专业,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

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体育专业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省属公费师范生体育专业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

(2)投档办法。

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除高校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2)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