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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0 11:10:5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一、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1.在某一专业上有专长,并已取得相应成果(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已出版专著、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或在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等),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专业应为其特长专业。由所在学院推荐,转入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审定。

2.成绩优秀,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列本专业全年级前15%,且无纪律处分、无不合格课程的。
3.因不适应在原专业学习或者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入高考入学分数低于原专业的某些专业(由学校根据当年的生源情况决定)。

(二)所在学院内申请转专业:

第一学年学习成绩未达到本专业全年级前15%的学生,一年后可以在本学院、同批次且授予相同学位的专业中提出转专业申请(专业批次以我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批次为准)。
(三)补充志愿申请转专业

第一学年学习成绩未达到本专业全年级前15%,但达到本专业全年级前30%,且无纪律处分、无不合格课程的学生,可以提出转入计划未满专业申请。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和办理流程
(一)制定拟接收计划数:6月28日-7月4日

教务处根据在校生数拟定各专业的转专业拟接收计划数,在征求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报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确定各专业转专业接收计划数(见附件1)。
(二)公布考核办法:9月9日?11日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在学校转专业总体原则下制定各学院的转专业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及分值等,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讨论通过,并上报教务处统一上网公布。
(三)学生转专业申请及资格审核:9月12日-18日

1.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符合第(一)项和第(二)项资格的学生)。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13日。

(2)具体操作办法: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gl.wmu.edu.cn/,点击“活动报名”一栏下的“转专业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按钮及提交按钮,注意在“报名”一栏中选择“第一次”选项。网上点击打印书面版(一式两份),经本人和家长签字后连同成绩单、《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表》(见附件2),于9月13日前递交到学生所在学院,逾期不交视同放弃报名。

2.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各学院做好申请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的审核工作,并于9月14日前将申请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学生申请表、具体的转专业考核时间及地点等材料上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汇总。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审核后的报送结果,于9月18日前将汇总名单分发到各转入学院,并将各学院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转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统一上网公布。

(四)第一轮转专业考核:9月19日-21日

1.学生根据教务处网上公布的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安排,在规定时间参加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考核,逾期以放弃论处。

2.各学院于9月19日-20日组织转专业考核。由接收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转专业考核原则及考核办法,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

3.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于9月21日前向教务处上报学生考核成绩、接收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以及专业接收计划未满数,由教务处上网公示。

(五)第二轮转专业考核:9月22日-26日

1.未转成功的学生以及成绩达本专业全年级前30%的学生,在转专业计划未满的专业中申请志愿补报。补报时间为9月22日;补报方式为网上申请,方式同上,注意在“报名”一栏中选择“第二次”选项

2.9月23日各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核并汇总报名信息,在网上公布补报志愿情况,并送至相关学院。9月26日各学院组织考核面试。
(六)转专业公示及学籍异动:9月22日开始
1.各学院将同意转入的学生申请表,签署意见(需说明考核情况,是否同意转入,转入排名,补修要求等),后交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的信息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和发文。
3.教务处开展拟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及班级安排工作,学生于第4周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转专业考核基本要求:

(一)各学院要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

(二)考核标准包括:成绩排名,面试考核,英语等级成绩、专长(报刊文章、学术科研成果)及其它。各学院的具体转专业考核办法、考核标准的分值等,由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转专业工作必须依据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各学院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稳定学生专业思想。同时,要严格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实施转专业工作。

(三)转专业学生教学活动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生转专业后应办理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的手续,同一名称课程学时内容相似率达到70%者不需补修。未修课程或课程学时内容相似率低于70%者应补修。

如转入专业与原专业的培养计划相差较大,按照转入专业要求加修或补修的相关课程较多,学制可适当延长一年,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四)由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类专业等转入医学类专业,原则上需降入下一年级相应医学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