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女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 第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33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校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 第八条 学校概况 ◆历史沿革: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普通女子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已有63年的办学历史。1984年开始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1995年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201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继续教育、全省妇女干部培训、全省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等任务。 ◆办学条件:学校分长清、市中两个校区,主校区在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一千余亩,现有建筑面积近二十五万平方米。学校高度重视教学条件的改善,目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500余万元。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设立教育、文化艺术、计算机、经济管理、语言等校级实验教学中心10个,拥有同声传译、三维立体导游、会计分岗、艺术设计模型制作等校级实验室62个,其中三维动作捕捉、虚拟现实、3D影像实验室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基金建设项目。建有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00余处。现有多媒体教室71个(10176个座位)、语音室18个(1034个座位)、教学用计算机3361台。学校基于先进的校园网络和校园一卡通应用系统,建有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丰富的教学资源数据库等数字化应用平台,以及先进的多媒体教学环境、覆盖校园的无线网络。学校建有多功能体育馆、田径场以及女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等现代体育场馆。 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目前,图书馆有各类纸质图书10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余种,电子文献数据库25个,电子期刊3900余种,建有先进的数字化图书管理系统和300座的电子阅览室。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职称、年龄、学缘、专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32.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85.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性别意识和责任意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级学院及专业设置: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教育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建有妇女研究所、儿童心理与教育研究所、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国际商务实习与培训中心、旅游开发与研究中心等研究和培训机构。现开设25个普通本科专业、3个校企合作项目本科专业、47个专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法学、艺术学、文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 ◆办学成就: 建校63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已为社会输送各级各类优秀人才6万余名,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四自”特质突出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逐年上升。2012年,学校被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授予“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截至到底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6.7%,优质就业率达到80.98%,居全省前列。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强化校企、校地、校际深度合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近三年来,承担了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教育部重点教学改革项目,荣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建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承担省级教改项目14个,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建有全国首家连锁经营管理学院和率先成立了中国连锁经营研究基地。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近三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级合作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185项、厅局级课题226项,荣获省部级奖71项、厅局级奖402项。学校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爱沙尼亚、芬兰、荷兰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作为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学校与世界知名女子大学一道为推动全球女性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女子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