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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志愿填报后多久可以查询录取结果

更新时间:2023-09-07 01:29:1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3年广东高考志愿填报后一般持续的天数为15天左右,因此想要查看自己的录取情况时间就大约需要15-30天。而这其中高考志愿在正式被投档以后只需要3-5天左右的时间可以开始进行查询到录取结果,以下小编整理了广东高考志愿录取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广东高考志愿填报后多久可以查询录取结果

一、广东高考志愿填报后多久可以查询录取结果

2023广东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预计于7月10日左右出结果,可以开始查询!(由于2023年广东高考录取查询时间还未正式公布,故上述是根据2022年广东高考录取查询时间进行相应推测,以便大家进行参考!)

根据高考志愿的填报时间,在志愿填报完成后即可进入投档环节,而在整个投档包含录取工作中一般持续的天数为15天左右,因此想要查看自己的录取情况时间就大约需要15-30天。而这其中高考志愿在正式被投档以后只需要3-5天左右的时间可以开始进行查询到录取结果!

当然高考录取是没有统一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尤其是在不同省份、不同批次录取时间都是完全不同的,且不同院校的录取进程也有快慢的问题,所以是很难直接精准到某一天可以查询到录取结果。也因为高考志愿填报分为多个批次,因为录取工作也是分批次开始查询的,比如说最早开始进行录取结果查询的是提前批次,一般在7月初就可以查到自己的录取结果了。

二、广东高考录取查询结果状态怎么查询

高考志愿录取状态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院校招生网站查询。

1、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

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进入“统统导航—录取查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报名序号、信息查询密码、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一般都会设置快捷按钮,点击菜单栏的“录取查询”就可以查询了;

3、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

考生可到自己所属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4、通过院校招生网站查询

考生可以访问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三、广东高考录取流程

志愿设置及填报

第七条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 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 45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 6 个专业志愿和 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 1 个平行志愿组,设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选考科目情况、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专业组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文化课总成绩加照顾加分,并按规则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1 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2 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3 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6 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第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五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 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 1:1 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六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 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投档分数线。

第十九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第二十条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一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四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