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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填志愿时间表,本专科什么时候填志愿

更新时间:2023-08-25 01:44:4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3年海南省填报志愿军队、公安(含国家专项计划)、司法、消防类本科学校及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录取的其它本科学校志愿填报时间:6月27日8:00至17:30;本科普通部分(含普通类、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填报时间:7月4日8:00-7日17:30;高职(专科)批(普通类)志愿填报时间:7月30日8:00-8月1日17:30,具体填报安排请关注官方发布。

海南省填志愿时间表,本专科什么时候填志愿

一、2023年海南省填志愿时间表

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

录取批次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学校录取时间

预计征集

志愿时间

本科

提前

部分

本科艺术校考招生录取的学校

6月27日8:00至17:30

7月9日至10日


军队、公安(含国家专项计划)、司法、消防类本科学校及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录取的其它本科学校

7月13日至16日

7月15日

本科体育类招生录取的学校

(含体育类预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

7月4日8:00至7日17:30

7月13日至16日

7月15日

本科艺术类统一招生录取的学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国家专项计划

7月17日至18日

7月17日

地方专项计划

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特殊类型招生

7月18日


本科普通部分

(含普通类、民族班和预科班)

7月22日至29日

7月25日

7月27日

高职

(专科)

部分

须参加面试的高职

(专科)提前批学校

6月27日8:00至17:30

7月24日至25日


高职(专科)提前批

(提前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7月30日8:00至

8月1日17:30

8月4日至7日

8月5日

高职(专科)批

(普通类)

8月9日至15日

8月11日

8月14日

高职对口单招及中高职“3+2”


8月15日


二、本专科志愿填报设置

(一)志愿的设置

1.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

2.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3.各批次设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

(1)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类(统招)、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本科普通部分的普通类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高职(专科)部分,须面试的高职(专科)提前批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体育类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高职(专科)批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4)各批次按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局组织还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数量与各批次设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相同。

(二)各批次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的时间见附件,如有变动,以省考试局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三、填报志愿的要求

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我省平行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规则、程序和办法,了解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注意事项,掌握填报志愿的操作方法,认真查阅《填报志愿指南》刊登的院校招生计划或通过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筛查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在填报志愿系统中准确选择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并认真核对,确保所点击的志愿与本人的意愿一致。考生需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了解拟选择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报考学校和专业。

2.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其中:

普通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且选考科目必须满足拟报考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

有资格报考民族班和预科班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也可以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但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必须在相应的界面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的投档安排在本科普通类投档之后进行,考生如已按普通类的志愿投档,其民族班和预科班的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

在本科提前部分或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统考)、体育类考生如果分别填报了在艺术类(统考)、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则不能再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招生院校专业组志愿;如两个科类考生填报了在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招生院校专业组志愿,则不能再填报在艺术类(统考)、体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统考)、体育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在其它批次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

3.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露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表明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未按本人所选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录取到该院校专业组的其它专业,服从者按填报志愿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

5.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填报,只有取得以上特殊类型入选资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及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

6.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的考生,须是经审查合格且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才能填报相关招生院校的志愿。

7.下列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1)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为16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l日期间出生),未婚;

(2)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3)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未婚。

8.限制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即民办本科或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各批次录取的其它本科学校;仅符合报考本省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报考在本科各批次录取的学校和外省高职专科学校的志愿。

9.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就读院校及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查看院校招生章程相关的限报规定,选报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就读的院校专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