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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怎样避免滑档

更新时间:2023-09-03 01:55:3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3年西藏高考志愿填报规则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具体各批次志愿填报方式规则小编整理在下文以供参考。

西藏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怎样避免滑档

一、2023年西藏高考志愿填报规则

西藏2023年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文史、理工类为高考合计总分,体育类为综合分,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

西藏实行平行志愿的有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和地方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和高职(专科)第三批次录取院校。

西藏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西藏文史类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排序;

西藏理工类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排序。

2023年西藏自治区高的志愿采用的是“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执行,对于总分在分数线以上却未被录取的考生将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高考志愿的一种新的投档录取模式,即一个志愿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顺序志愿》

顺序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其表述方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例如一个第一志愿院校,一个第二志愿院校,计算机投档时将相同院校志愿的考生分别排队,然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向对应的院校投档。在批次的录取过程中,所有学校只能同时同步录取同一顺序志愿的考生;对考生而言,则是所有在某一批次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在同一个时间内只能是同一顺序的志愿被检索投档。

二、西藏高考志愿怎样避免滑档 

1、拉开平行志愿间学校的差距,控制风险

这就是大家常说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九字口诀。

冲一冲是指录取成功几率较小,但还是有,因此冒险尝试一下,但不能填太多,曾有考生全部填报“冲一冲”类型的志愿,结果一个都没录上;

稳一稳是指成功几率较大的志愿,应该不会出现差错;

保一保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志愿,以防万一还是要填一两个。

3、了解填报院校的各项招生信息(招生比例、招生要求)

先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招生比例,例如有的学校招生比例是1:1,计划招生1000人,那么该校就会提档1000人;但有的学校的招生比例可能是1:1.1或者1:1.2,计划招生1000人,但这个学校可能会多提100到200个人的档案。如果你的成绩恰好排在这多余的100到200人之间,你就可能存在提档后被退档的风险。

2、合理估算填报院校的投档线

投档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前是不知道的,所以需要我们自己提前估算,但有一个稳妥的方法是计算该校录取线和省控线之间的差值。比如去年省控线520,某校录取线550,高出省控线30分,这30分就是该校在该省的位置排名,为了提高准确性可以多结合几年的数据进行计算。

三、西藏高考志愿填报规则

录取

1.考生志愿填报

(1)批次设置。普通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含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批次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批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批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批次,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限报院校以正式公布的《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2)志愿设置

①传统志愿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的院校(专业):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

每个考生在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与专业(音乐学、美术与设计学、舞蹈学和播音与主持不得跨类混报)。

②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的有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和地方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和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3)志愿填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①所有考生一律在网上凭报名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志愿填报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填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②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③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梯度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④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高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⑤征集志愿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上及时公布招生院校计划信息,征集志愿方式和时间等。

2.高校录取新生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办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招生办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3.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招生办负责监督在我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4.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将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该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该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5.合理安排高校录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高校须与自治区招生办沟通协商。

6.自治区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7.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8.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自治区招生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9.我区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绝大部分考生为少数民族。高校录取新生必须按规定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

10.投档原则和办法。

(1)传统志愿投档原则和办法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即:投档时,先将考生按院校志愿分开,再依次按照志愿顺序将填报同一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特征总分高低排队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考生的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

(2)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和办法

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投档时,分科类按特征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先后顺序,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A到J志愿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院校,即向该校投档。平行志愿进行一轮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视情况可进行一次或多次。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理科类不同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

文史类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排序;

理工类特征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排序。

当出现考生特征总分、所有成绩完全相同,所填报志愿也完全相同时,采取全部投档处理。

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