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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平行志愿录取投档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4-06-28 06:59:5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广东高考平行志愿录取投档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2、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 

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 

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3、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 

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 

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 1:1.05。 

4、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 1:1 比例投档。 

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 比例投档(下同)。  

5、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6、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7、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 

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 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投档分数线。 

8、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