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户口政策 > 正文

宁波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更新时间:2024-03-26 23:01:0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宁波新生儿户口办理需准备《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以下是具体内容。

宁波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一、宁波新生儿办理户口条件 

宁波新生儿户口登记怎么办理?附办理方式及材料

一、国内出生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以下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随父或随母申报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一并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的确认书。

1、在同一市内,父母的户口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一方为集体户(学生集体户除外)、另一方为市外家庭户,或者双方均为集体户的,凭集体户设立单位同意挂靠、父母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证明,子女可以随父或随母在集体户申报。

2、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部队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

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其中,现役军人户口注销前与父母同户,且地方居民一方为市外户口的,也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母亲为驻浙部队军人的,也可在母亲部队驻地申报。

3、父母双方户口均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一方户口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随非学生集体户一方申报。

4、父母双方户口原登记在本省,因定居国(境)外户口均被注销的,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在国外取得居留权或作为外国公民的身份证件、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5、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双方因死亡等原因,所生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被注销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或声明等材料,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申报出生登记。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出生情况证明或声明。

二、国境外出生

1、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本省,其在国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未成年子女,回国后凭以下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在国外申领的出生证明原件,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二)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父母最近一次回国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三)子女未取得或者放弃外国公民身份或者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或证明;

(四)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

(五)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2、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本省,其在香港或澳门出生、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未成年子女,凭以下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子女出生情况及放弃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的声明;

(二)出生证明;

(三)公安机关批准回内地定居的相关证明; 

(四)子女回内地使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父母最近一次回内地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五)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

(六)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3、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本省,其在台湾地区出生、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未成年子女,凭以下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子女出生情况声明;

(二)出生证明;

(三)子女及父母回大陆使用的通行证;

(四)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

(五)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父母一方是台湾户籍居民的,需提交子女未取得台湾户籍的证明或声明。

三、其他情况

非婚生育子女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需提交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参保方式

一、市区户籍的6周岁以下婴幼儿

1. 参保人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参保手续。

2. 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3. 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自助服务机上办理参保手续。

二、宁波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

居住在我市的非本市户籍的6周岁以下(含)儿童,未在宁波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当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正常的,可由监护人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按规定在居住地所在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与本市户籍人员相同。

线上自助参保缴费指南

第一步:参保登记

1.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实名认证并登录。

2.在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点击“在线办理”。

3.选择“本人办理”或“代人办理”,若选择“代人办理”需填写被代办人的相关信息。办理对象选择“有本统筹区户籍”,人员身份选择“居民”。(暂不支持学生身份参保)

4.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参保登记信息。其中“参保年度”请选择“参保下一年度”。点击“下一步”。

(注:本市户籍年度内新出生婴儿,在出生次月起3个月内中途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至年度末享受医保待遇,其中跨医保年度的中途参保缴费,按两个年度各缴纳全年参保费用,方可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近期出生的新生儿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保2021年度,选择参保的医保待遇享受至2021年12月31日。)

5.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办结成功即为参保登记成功

第二步:缴费

微信篇

1.微信搜索并关注“宁波税务”公众号。

2.在“办税服务”对话框选择“社保缴费”。

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3.进入“宁波智慧缴费”页面,输入缴费人姓名及办理参保时的证件号码(系统默认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系统会提示参保信息,勾选后选择“下一步”。

4.进入“缴费金额”页面,核对确认信息后选择“下一步”。(注意:如果是新出生婴儿参保,会存在当年度和下年度两笔费用,均需缴纳。)

5.进入“支付”页面,选择“微信支付”,最后完成付款。

6.完成支付后,可在“宁波智慧缴费”页面查询缴费记录。

支付宝篇

1.打开手机支付宝,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税务”(注意:需右翻至第二页)——“宁波社保缴费”,点击进入社保缴费页面。

2.此时可以选择为自己或是他人缴费,选择“我为自己缴”,则会自动带出个人身份信息,选择“我为他人缴”,则需手动填写被缴费人姓名及办理参保时的证件号码,然后点击“立即查询”(系统默认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系统会查询出参保的险种类型,点击“去缴纳”。

3.根据社保缴费信息,确认后选择“去支付”,然后进入支付界面并完成支付。(注意:如果是新出生婴儿参保,会存在当年度和下年度两笔费用,均需缴纳)

4.支付完成后,可通过“社保缴费”页面查询缴费记录。

三、宁波新生儿入户办理机构一览

宁波市公安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

电话:0574-87062000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尚书街84号

电话:0574-87344659

宁波市公交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曙光北路

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99

电话:0574-81985000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山路4号

电话:0574-86273449

宁波港公安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503

电话:0574-27695132

宁波市鼓楼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屠园巷17号

电话:0574-87362198

宁波市白鹤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133

电话:0574-87833973

宁波市中河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兴西路

电话:0574-88153100

宁波市霞浦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南路1号

电话:0574-86905110

宁波市江厦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206-1临

电话:0574-87314110

宁波市西门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芝路95弄4

电话:0574-87362080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段塘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丁家街51

电话:0574-87464939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电话:0574-88155000

宁波市公安局东郊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东郊路123弄9

电话:0574-87736990

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东柳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783弄2

电话:0574-87838222

宁波市大碶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钱西路70

电话:0574-86107861

宁波市福明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号桥

电话:0574-87921583

宁波市明楼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曙光北路218弄2

电话:0574-87768110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咸祥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电话:0574-8840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