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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更新时间:2024-03-28 23:41:3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马鞍山新生儿户口办理需准备《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以下是具体内容。

马鞍山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一、马鞍山新生儿办理户口条件  

政策内生育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本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符合一孩生育规定。

5、符合二孩生育规定。

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办理流程

(一)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申请人需到场面视。

(二)派出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初审,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按照受理类别当场办理登记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材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需同时拍摄申报人及申请人图像。

2、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二、马鞍山市新生儿申报户口办理条件

事项名称业务情形所需材料办理地址办理时限是否收取费用及收费标准和依据
出生登记(有《出生医学证明》)随母入户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婚生的提供,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落户或依双方协商结果办理。(婴儿出生登记前父母离婚的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随父入户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婚生的提供,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6、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在直接抚养的一方落户或依双方协商结果办理。(婴儿出生登记前父母离婚的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涉军登记父母双方
均为
现役军人
且户口
均已注销的
随祖父母或
外祖父母
入户
1、婴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
4、婴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
5、婴儿父母双方现役军人的身份说明及户口已注销材料;
6、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非婚生育随祖父母入户的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在父(母)
部队所在地公安机关
入户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结婚证;
3、婴儿父母双方现役军人的说明材料;
4、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非婚生育随父入户的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母亲为
女士官
且户口
已注销的
在女士官驻地入户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结婚证》;
3、部队出具的士官身份说明材料及户口已注销材料;
4、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涉外登记婴儿父母系华侨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国人,婴儿在国内出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入户
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入境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4、婴儿父(母)《结婚证》;
5、婴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材料; 
6、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非婚生育随祖父母入户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为大陆居民,婴儿在我国台湾地区出生随父或随母入户1、婴儿出生《公证书》(按《两岸公证书适用查证协议》办理);
2、婴儿及父(母)入境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3、婴儿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婴儿父(母)《结婚证》;
5、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非婚生育随父入户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父母双方系华侨,婴儿在我国台湾地区出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入户
1、婴儿出生《公证书》(按《两岸公证书适用查证协议》办理);
2、婴儿及父(母)入境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3、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婴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婴儿父(母)《结婚证》 ; 
6、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非婚生育随祖父母入户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婴儿在国外出生随母或随父入户1、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在国外申领的出生证明原件、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3、本人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或者旅行证及父母回国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4、未取得或者放弃外国公民或者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或者证明;
5、婴儿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情况说明;
6、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入户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父母双方系华侨,婴儿在国外出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入户
1、经公证后的出生证司法翻译件或中文领事确认件;
2、婴儿及父(母)入境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3、婴儿父(母)《结婚证》;
4、婴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材料;
5、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6、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非婚生育随祖父母入户的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集体户
登记
父母双方
均为
高校学生
集体户口
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入户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高校学生证或者在校生说明材料;
3、婴儿父(母)《结婚证》;
4、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婴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材料; 
6、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非婚生育随祖父母入户的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父母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随家庭户落户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结婚证》;
3、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非婚生育随父入户提供)。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高校学生集体户
除外)
随父(母)入集体户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结婚证》;
3、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非婚生育随父入户的提供);
5、父母双方均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其他登记父母双方
死亡或失踪注销户口
随法定监护人落户1、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父母双方死亡或失踪注销户口证明;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法定监护人与婴儿的关系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户籍派出所或户政中心当场办结

三、马鞍山新生儿入户办理机构一览

马鞍山市桃源派出所

地址:梅园路附近

电话:(0555)2360784

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马鞍山派出所

地址:湖东中路54号

电话:(0555)2845567

马鞍山市公安局

地址:马鞍山市湖东中路54号

电话:(0555)2422114

马鞍山市平湖派出所

地址:平湖路附近

电话:(0555)2473178

马鞍山市雨山派出所

地址:湖西中路1515

电话:(0555)2324143

马鞍山市安民派出所

地址:雨山区图书馆附近

电话:(0555)2220859

马鞍山市佳山派出所

地址:佳山乡

电话:(0555)276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