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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更新时间:2024-04-02 20:33:0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商丘新生儿户口办理需准备《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以下是具体内容。

商丘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一、商丘新生儿办理户口条件  

(一)政策规定。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设区市内,夫妻双方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报出生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方是军人且户口已注销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未登记父亲信息,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同时,根据《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若有其他情况的,按照《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

(二)便民举措。我省已实现新生儿出生登记“全省通办”,有关政策规定如下:

适用对象:具备下列条件的新生儿,其父亲或母亲可就近在全省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为该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一)新生儿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二)新生儿属婚内生育;

(三)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本省且同民族;

(四)随父或随母在本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五)新生儿年龄不超过6岁。

 所需材料:居民在省内非户籍地申请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结婚证;

(三)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提交申请:新生儿父(母)可就近向公安派出所提出新生儿出生登记“全省通办”申请,对自愿选择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服务的,应签署《新生儿出生登记“全省通办”承诺书》(附件1)、留存联系方式,并根据承诺书内容向受理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原件。 

二、商丘市新生儿申报户口办理步骤

(一)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二)无《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的户口登记,凭父母申请、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婴儿出生情况证明以及其他规定材料,由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领导审核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落户。

(三)出国、出境公民所生子女,其父或母户口在国内的,在其父或母处落户,其父母均定居国外的,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不在的,可以在其他抚养人处落户,其父母回国后将户口迁至父母处。

(四)现役军人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以婴儿姓名单独立户,也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

(五)弃婴的出生登记,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 

三、商丘新生儿出生多久后必须办落户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扩展资料:

如果超过一个月就没有给小孩上户,再办理起来的话操作流程方面可能会比较繁琐。对于孩子的父母来说,当然也是非常重视给孩子上户的这件事情,正常情况下新生婴儿上户的流程非常的简单,一般也不需要孩子的父母亲全部都在场,甚至委托给其他家里人代办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