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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宁被带走的真相,阿里巴巴副总裁刘春宁被带走传言是腾讯举报是巧合

更新时间:2023-08-15 11:34:3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7月9日晚间,有媒体报道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刘春宁于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带走。澎湃新闻记者随即获得阿里巴巴内部人士默认。

刘春宁2013年8月入职阿里,现为阿里影业执行董事,分管数字娱乐事业部。

有消息称,刘春宁被带走是涉及到就职腾讯期间的商业贿赂,并由此被腾讯方面举报。

公开资料显示,刘春宁2004年加入腾讯,2005年被任命为腾讯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协助进行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制定和管理执行以及公司各部门业务工作和资源协调。2006年刘春宁被任命为腾讯公司企业拓展部总经理。刘春宁还曾担任腾讯创始人马化腾的总裁助理等职,但他突然于2013年7月宣布离职,同年8月入职阿里巴巴。

而刘春宁加盟阿里之初,腾讯方面曾透露过将起诉一名“已跳槽的高管”,索赔金额高达数千万元,该高管业内普遍认为很有可能是刘春宁。

刘春宁的最近一次露面是在今年6月的第18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上,他为阿里娱乐宝站台,做了一个公开讲演。其后便传出了他被警方带走的消息。

阿里巴巴内部人士强调,“刘春宁只是阿里影业的执行董事。不会对我们的工作造成任何影响。”

本文目录

  1. 刘春宁被抓原因

  2. 消息称阿里副总裁刘春宁被警方带走或为腾讯举报

阿里:刘春宁被抓因在腾讯期间涉嫌受贿

7月10日上午消息,针对“阿里巴巴副总裁、数字娱乐事业群总裁刘春宁”被警方带走一事,阿里影业发布公告称,刘春宁是在腾讯期间受贿,有关调查与其在阿里巴巴以及阿里影业的职位概无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刘春宁2013年8月入职阿里,分管数字娱乐事业部,现兼任阿里影业执行董事。刘春宁曾任腾讯公司总裁助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拍拍网负责人以及腾讯在线视频业务总经理。2013年7月刘春宁从腾讯离职,8月跳槽到阿里巴巴。此次,刘春宁被带走是因为涉嫌在腾讯期间在视频采购方面受贿。

腾讯昨日发布公告侧面证实,公告称,腾讯通报了一起严重违规事件。调查显示,多名在线视频相关业务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行为,涉嫌违法。目前腾讯已向警方报案,正等待处理结果。

腾讯公关总监张军也强调:“我们报案的是前两年视频部门的贪腐事件,在警方侦查过程中牵扯出了刘。腾讯一直高度重视反腐问题,内部有严格的‘高压线’政策和阳光行动制度,无论是任何员工,一旦触犯都绝不姑息,严重者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尚紫)

以下为阿里影业公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本公司执行董事刘春宁先生因涉嫌于过往在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收受贿款而被中国大陆公安局拘留作调查,有关调查与其在阿里巴巴集团有限公司或本公司的现有职务概无关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刘春宁先生现阶段接受调查的事项,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予以披露,且亦无其他事宜须予知会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将会在适当的时候就上述事项的任何重大发展刊发进一步公布。

消息称阿里副总裁刘春宁被警方带走或为腾讯举报沙发回目录

2015-07-1009:57|作者:经典1

7月9日消息,据媒体报道,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刘春宁于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带走。据悉刘春宁被带走是涉及其就职腾讯期间的商业贿赂。

刘春宁此前在腾讯工作十年时间,2004年,刘加入腾讯。2005年,被任命为腾讯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协助公司最高领导进行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制定和管理执行以及公司各部门业务工作和资源协调,为最高领导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和支持;并为公司培养后备高端管理人才。2006年,被任命为腾讯公司企业拓展部总经理。2013年7月1日,从腾讯离职。

同年8月,刘春宁入职阿里,分管数字娱乐事业部,现兼任阿里影业执行董事。据传此次被警方带走是由于腾讯方面的举报。

有媒体报道,在刘春宁离开腾讯之前,腾讯就在内审中就查出刘春宁与自己的“影子公司”就视频版权签约进行业务往来。在刘春宁即将离任前,还签了个2000万的合同。据说,腾讯与刘春宁谈过,要么把钱还回来,要么起诉。

凤凰科技记者联系阿里方面,对方称目前正在核实中,而腾讯方面发布公告称,内部多名在线视频相关业务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行为,触犯了公司“高压线”并涉嫌违法。目前公司已向警方报案,正等待处理结果。

腾讯方面表示,在去年一次常规内部审计过程中,公司发现前两年的视频内容采购过程存在疑点,随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涉及贪腐,当事员工勾结视频供应商抬高采购价,从中大肆渔利。从开始,先后已有5、6名涉事(前)员工被警方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此次被警方带走的是阿里集团副总裁刘春宁。此前,刘春宁在腾讯工作十年时间,在2005年担任腾讯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刘春宁于2013年7月离职腾讯。

有消息称,在刘春宁离开腾讯之前,腾讯在内审中就查出刘春宁与自己的“影子公司”就视频版权签约进行业务往来。刘春宁即将离任前,还签了个2000万的合同。

在腾讯内部,对于“收受贿赂或回扣的行为、“从事与公司有商业竞争的行为”、“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或关联交易的行为”、“违法乱纪行为”等有明确高压线制度。

今年4月,腾讯公司就曾内部通报了四起违反“腾讯高压线”的事件,其中两起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腾讯反舞弊团队收到举报并调查证实,公司一名员工收受西安一家代理商贿赂,共计人民币数十万元。这名员工随即被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已被公安机关刑拘,行贿方和外部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抓获。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收受代理商贿赂的员工批准逮捕。

从去年开始,腾讯内部重点对高压线进行升级。员工个人行为一旦触及高压线,无论事后是否转岗、离职,均诉诸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