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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永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8 07:00:4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永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2018小学入学政策年龄

从2017年入学政策以及近期各城区的入学调查情况来看,2018年适龄儿童幼升小入学政策年龄:出生日期在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温馨提示:

1、部分家长反应,全国部分城市出现小学入学政策年龄将放宽的消息,但是小编温馨提示各位家长,相关部门目前并没有关于放宽幼升小入学政策年龄的相关文件,建议各位家长随时关注北京教委政策。

2、为避免耽误孩子入学,建议各位家长提前做幼升小入学准备。

湖南郴州市2018年中小学入学新政策

二、招生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三、入学条件

(一)农村学校入学条件。凡当年满6周岁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须组织其入学。

(二)市中心城区学校入学条件。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明确其入学条件。凡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入学:

1.常住居民子女:具有市中心城区所在地户籍,且居住在市中心城区。

2.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驻郴部队现役军人且居住在市中心城区。

3.“人户分离”新居民(指非市中心城区户籍,在市中心城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并入住的居民)子女:父母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已入住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以当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居住证》的住址信息须与住所一致,下同)。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连续务工满1年以上(上年度7月31日前到市中心城区),在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北湖区、苏仙区户籍不需办理《居住证》,下同)。

5.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市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2年以上(从当年7月31日往前计算),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及住所,且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

登记为商业使用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同一出租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上述入学条件只适用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不适用。

(三)县级政府所在地学校入学条件。由县级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县级政府所在地学校入学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确实不能随班就读和到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且在当地残联登记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四、报名方式

北湖、苏仙、资兴、桂阳、永兴、临武、安仁7个县市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18年起实行网上报名;未实行网上报名的县,应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报名方式并逐步实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程序

1.网上申请

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用手机(在微信中关注郴州教育公众号)或电脑登陆“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cz.xsbmxt.cn),按入学管理平台提示填写并提交入学报名信息。

2.提供报名材料

凡符合城镇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学校提交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网上填报、下载打印)、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报名用)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不同类别的入学对象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2)房屋租赁合同(租房需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及无房证明,下同)。

驻郴现役军人子女:

(1)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3)房屋租赁合同。

“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

(1)父母双方《居住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需提供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3)水电部门出具的水电费缴纳凭证。

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父母双方《居住证》;

(2)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3)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备案职工花名册》(含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4)房屋租赁合同。

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双方《居住证》;

(2)办理期限已满2年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每年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定额通知)》或《税务事项通知书(未达起征点通知)》或税收入库纳税凭证;

(4)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3.审核信息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学校统一审核,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入户核查。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

1.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除需提供常住人口子女入学手续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并打印无房证明查询结果;其它县市可参照市中心城区的做法,确实不能提供自助查询的由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并查询)。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的,可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抵押贷款协议及贷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含民间借贷)报名。

3.房屋已入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办理报名手续;自建房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租房居住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得作入学报名依据。

4.因领养、计划外生育及父母离异等原因暂时未办理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民政、卫生计生、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5.多户合购一套住房的,只解决其中一户且在市中心城区无其他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该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

6.由外地调入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凭组织、人社部门调配手续和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招生区域内的学校报名。7.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郴州市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郴办发〔2017〕17号)要求安排入学。

8.其他特殊情况,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在有学位的前提下统筹安排。

五、招生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不同性质和办学特点,采取不同的办法招生: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

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方案,由市教育局协调北湖区、苏仙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其他县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方案,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二)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划片基础上分期、分批招生。县级政府所在地学校招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方式。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按照“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要求,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选拔新生。

(四)市体育运动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和办学特点,面向全市招收具有体育特长和发展潜质的适龄儿童少年;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视障残疾儿童少年,面向北湖区、苏仙区招收智障残疾儿童少年。以上两所学校的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自行制定,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实施。

六、招生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报名时间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统一派位时间为当年8月1日至15日。各县市区根据全市统一派位时间,确定本行政区域招生的具体时间。报名和派位时间将通过“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