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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黄山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4 02:23:5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黄山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引导民办学校立足属地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优先满足本地学生上学需求,在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可以跨区县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在与学生签订《自愿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样表见附件)的基础上,还须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尊重民办学校合法招生行为和学生自愿选择,不得无故阻挠。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禁止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超计划和超班额招生。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应当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支付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各民办学校在制定具体招生实施方案时,应要求报名考生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

民办学校招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①7月1日前,各区县教育局根据民办学校年检核定的各校最大办学规模上报所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市直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下达),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施行;②民办学校完成属地招生后,经属地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方可跨区县招生;③8月18日,各民办学校将跨区县招生的生源信息以区县为单位造册,经属地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同意后报市教育局;④9月1日开学后,各民办学校调取新生学籍;⑤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入籍。各区县要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超计划招生、重复招生和乱收费等不正当行为。违规招生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执行改正的,停止或减少其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各区县要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2018〕3号)精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原则上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2018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确定入学时间,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政策年龄的截止时间。各区县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