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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九江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一)

更新时间:2023-08-24 20:36:3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九江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凡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九江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

1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一)小学一年级

1.凡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九江市或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2.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市直和浔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由浔阳区文教局负责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其它县(市、区)范围内的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划片安排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

1.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一律按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各地中招办应加大小学毕业生户籍审查力度,认真审查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坚决制止不正当的生源竞争。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小学毕业生,须统一填写小学升初中学生基本信息表进行报名,由市中招办按照市中招委确定的学区划片予以分配入学。各县(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文件要求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私自招生和举办任何名目的重点班。

2.依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必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愿意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统一登记完小学升初中报名信息表后,须携带经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名的就读申请书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由民办学校审核汇总后,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当地中招办上报拟录名单,当地中招办审定并办理录取手续。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划片安排入学。户籍非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学生,持中招办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调取学籍档案,交给就读民办学校统一办理学籍接续。

3.凡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持相关证明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到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逾期将根据当地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安排入学。

4. 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所属小学毕业生家住城区的,凭家庭户口簿和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等相关证件由学校统一报名并到市中招办审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