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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8-24 04:29:0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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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营业税的税目有哪些?

答:营业税的税目有九个,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件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2、娱乐业包括哪些具体项目,税率是多少。

答:娱乐业的税率是20%,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3、营业税采用什么税率,最高税率,最低税率分别是多少?

答:营业税采用比例税率,最高是20%,最低是3%。

4、对自建建筑物如何征税?

答:单位或个人新建(以下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5、对婚姻介绍及宾葬服务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对婚姻介绍及宾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6、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项目行为的,应当如何纳税?

答: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项目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7、资源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8、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答: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行政区划规划的市区和郊区范围。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不包括其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农村。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不包括所属的自然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较发达,人口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9、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0、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答: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驶的车船,除另有规定者外,都属于车船使用税的范围。具体可分为车辆和船舶两大类。

车辆征税范围包括应税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征税范围包括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11、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答:是农业收入。这个农业收入是狭义的农业收入,即农作物收入。

12、农业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哪几方面?

答:(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国有农场。

(三)有农业收入的企业、部队、机关、学校、团体及寺庙等。

(四)有其他收入的其他公民。

13、农业特产税是对什么征收的一种税?

答:它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特产生产以及收购应税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4、农业特产税的征税对象是什麽?

答:是农业特产收入。

15、农业特产税的纳税期限为何时?

答:农业特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农业特产品收购或出售的当天;收购农业特产品的税款缴纳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购的当天;农业特产品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收购货款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6、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答:包括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耕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17、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

18、何为契税纳税人?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19、契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是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除外),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20、契税的纳税时间为何时?

答:土地、房屋分柝是在权属共有人内部分割而发生的权属转移行为,不在契税的征收范围之内。

21、纳税人在办理哪些税务事项时,应当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一般来说,纳税人在办理以下税务事项时,应当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按照规定不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除外):

(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2)申请定印、领购发票;

(3)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6)申请办理的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2、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偷税以及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kaoshi.yjbys.com)

(1)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构成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用偷税手段编造虚假的计税依据,未造成偷税后果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3、纳税人不进行纳税时,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依法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4、离境清税是如何规定的?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25、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时,欠缴税款由谁承担纳税义务?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6、纳税人未按规定将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应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7、非法印制发票,应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新《税收征管法》第71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是如何规定的?

新《税收征管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9、在税收执法中,税务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应该回避?

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0、对欠税公告是如何规定的?

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31、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什么征收管理制度?

答: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制度。

32、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答: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从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33、个人所得税以谁为扣缴义务人?具体包括哪些单位和个人?

答: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具体包括: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和个人。

34、财产租赁所得适用什么税率?现行政策有何规定?

答: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5、稿酬所得适用什么税率?如何减征?

答: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减征30%。

36、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答: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7、个人将其所得向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增的部分,按照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捐增允许扣除的是哪些部分?

答: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38、从事个体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什么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9、在什么情形下,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答:(1)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2)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3)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5)其他税收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40、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答: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