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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13 02:30:0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据悉,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了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北京每月人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050元排在首位。小编整理的方案详情,欢迎查看!

31个省市区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各不相同,一般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方式。以湖南省为例,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适当倾斜,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0元。在调整幅度上,各地基本按照国务院要求,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以河南省为例,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64元,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76元,增幅约为10%。

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政策

一、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北京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处的负责人在活动现场给大家带来了好消息??“明年还会继续实施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调整的总体思路也跟去年基本一致,以缴费年限为基础,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时年龄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养老金的人均增幅不会低于今年230元/月的标准。”截至今年10月底,本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191。4万人,同时200多万退休职工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已达到2510元/月,位居全国前列。

除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之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老人也有喜讯。过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缴费多还是少,基础养老金全都由政府补贴,水平一致,只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有所区别,目前,北京市正在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缴费标准的政策研究,计划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让基础养老金的数额也跟个人的缴费水平和缴费方式挂上钩,缴费多的将来领的也多,体现“多缴多得”的理念。

另外,据了解目前本市在50个重点村试点了农村劳动力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相关负责人透露,明年,将朝阳区、海淀区和昌平区所属的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的农村户籍劳动力个人也纳入试点范围,三区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也将可以加入职工养老保险队列当中。

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现对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养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于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养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于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养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四、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的,补足到3355元/月。

五、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的,补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六、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的,补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

八、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九、按照本通知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