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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晋城市征收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全文

更新时间:2023-08-15 19:42:1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晋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1、违法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2、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的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面积或实测面积为准。院落式住宅房屋以房屋独立使用的合法宅基地面积(两层及两层以下房屋)为补偿面积。

3、附属物及其他补偿:

(一)被征收人构筑物、厕所、围墙、树木等附属设施的补偿费用,按照《晋城市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指导价》(附在文章后)和《晋城市房屋征收树木补偿指导价》(附在文章后)执行。

(二)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参照评估协商确定。

(三)多层单元式被征收住宅房屋地下室、车库和阁楼,结合结构、层高、产权性质等按评估确定,实行货币补偿。

(四)坟墓迁葬由所属办事处(乡、镇)负责,就近迁入规划公墓区或按规划选址、集中迁葬。坟墓迁葬费3500元/盘,遗骨迁葬500元/人头,补助所属村(居委)工作经费1000元/盘。

4、搬迁补助:

(一)征收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18元/平方米,实行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支付两次,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现房安置的支付一次。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办公用房、商业、仓储用房、生产用房等的搬迁补助费依据评估确定,支付一次。

5、 临时安置补助:

临时安置补助费13元/平方米?月,被征收人使用政府提供的临时安置房,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