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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更新时间:2024-04-02 19:44:4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4蚌埠最新产假国家规定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也就是158天。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以下是具体内容。

蚌埠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蚌埠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分类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蚌埠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答: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注:参保女职工在连续缴费期间或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更换用人单位参保的,生育津贴的标准按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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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也就是158天。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三、产假中换工作生育津贴还能领取吗

网友问:妻子正在休产假,但是最近得知他们公司快要倒闭,所以想尽快换工作,但是她还有一个月生育津贴没有领取怎么办?

高考知识网小编了解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按照市政府133号令《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的参保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因你个人原因解除的,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单位破产等原因造成的,将由单位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