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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更新时间:2024-04-03 18:51:5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4九江最新产假国家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产假98天外,生育奖励产假由60天延长至90天;其中,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以下是具体内容。

九江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九江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根据《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或者妊娠终止,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二)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前项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九十天;

(三)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五)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休产假二十五天;

(六)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休产假四十二天;

(七)怀孕满七个月以上妊娠终止的,休产假九十八天

第十三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规定和标准支付。

第十四条

女职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假期满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至二周的适应时间。

二、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工资怎么算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休产假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如果职工同意提前上班,那么产假未休完提前上班不仅应该拿到社保机构发放的生育津贴,还应该拿到一份企业发放的正常工资。

生育津贴是基于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和员工合法生育这两个事实而应该享受的产假待遇,而且员工享受生育津贴不需要提供正常劳动。而工资只是基于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后企业应当支付的报酬。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因而二者是不可以相互代替的。

三、九江育儿假是怎么放的

一、育儿假政策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详解如下

1、子女分别在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各休10天育儿假。爸爸一年有十天,妈妈一年也有十天。

2、夫妻育有多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

3、育儿假10天指累计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