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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更新时间:2024-04-04 18:45:2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4聊城最新产假国家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以下是具体内容。

聊城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聊城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聊城女职工产假规定如下:

回答:按照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省政府令第322号),聊城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60=158天产假,男方7天护理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享受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聊城生育政策补贴标准

1、一孩 1000 元、二孩 2000 元、三孩 3000 元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限额结算,限额为 800 元

3、一次性补发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产假标准:

(一)生育产假天数:正常生育的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流产产假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三、聊城女职工流产可以休产假吗

回答:聊城在职女职工流产或引产可以依法休产假,其中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重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工资仍按原渠道发放。

1、生育产假天数:正常生育的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2、流产产假天数: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职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补支职工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