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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更新时间:2024-04-05 23:05:5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4十堰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根据湖北省现行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以下是具体内容。

十堰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十堰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武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产假天数如下:

➤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根据湖北省现行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73天(国家规定98天产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产假+15天难产假);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

二、十堰陪产假有多长

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按什么基数核发?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据实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金额与应缴费金额产生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十堰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2、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产假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怎么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