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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更新时间:2024-04-07 21:04:1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4梅州最新产假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以下是具体内容。

梅州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梅州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女方产假:98天基本产假+80天计生奖励假(二孩以内),共178天。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80天。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4、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5、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二、陪产假规定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陪产假工资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三、梅州产假工资怎么计算的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2)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3)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4)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2、女职工妊娠期间引产的,用人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

3、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用人单位应当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

4、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拓展信息】

梅州产假天数为

① 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② 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③ 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