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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二胎新政策规定,二胎产假奖励优惠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18 13:38:1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一、3月28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单独两孩”政策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吉林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