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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合肥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3-08-21 02:37:2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合肥新生儿落户所需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生殖服务手册(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

父母户口不在一处的还需核实婴儿在一方户口未入户。

办理时间:建议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科或户证大厅

落户费用:0元

办理流程:携带以上材料证件前往派出所或区行政服务大厅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合法的生育证件或亲子关系证明。夫妻双方均为合肥集体户的,可以向集体户所在派出所申请孩子落户合肥集体户或申请向孩子爷爷奶奶户籍落户。

中国公民在境外生育的子女办理户口登记时;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凭:凭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附“司法翻译件”)、婴儿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父(母)户口或本市的祖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由户政中心审核后报分局、市局审批。

办理材料

一、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居民户口的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计生部门发放或出具的证件。

二、父母双方均为高校学生集体户的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计生部门发放或出具的证件;

5、父母在校学生证明;

6、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关系证明。

三、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计生部门发放的证件或出具的证明;

5、父母均为现役军人证明;

6、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关系证明。

四、公民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的

1、收养人书面申请;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办理流程

一、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居民户口的

监护人凭上述材料到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政中心)申报办理。

二、父母双方均为高校学生集体户的

监护人凭上述材料到婴儿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政中心)申报办理。

三、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

监护人凭上述材料到婴儿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政中心)申报办理。

四、公民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的

当事人凭上述材料到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中心)申报办理。

办理地点

合肥新生儿入户需要到合肥市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