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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白城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

更新时间:2023-08-19 22:36:1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日前下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下称《计划》),全面部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坦言,“补充难、补充质量不高,是乡村教师队伍长期以来面临的‘老大难’问题”。《计划》亦承认,到2020年中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
  为发展乡村教育,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计划》宣示,“发展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目前,全国约有乡村教师330万人,但因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缺等多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乡村教师队伍面临着职业吸引力不强、人才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人员组成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而在这份日前印发的《计划》中,中央即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支持发展举措:


  第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第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第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第四,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第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第六,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第七,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第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按照《计划》设定的目标,到2017年,要力争使乡村学校的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的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关于乡村教师各方面的合理待遇,应依法得到较好保障,提升职业吸引力,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则要造就出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此前,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曾指出,要想真正解决城乡教育公平问题,应该建立一个更系统的机制。许多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体现出来的巨大的城乡差异,很大一部分是源于在小学、初中等基础教育阶段,农村学生所享有的学校师资条件就已和城市学生存在差距。
  储朝晖认为,发展乡村教育、缩小教育城乡差距,除了在招生政策上可对农村地区给予倾斜,还应更加注重改善“人的方面”。而此次出台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则可被视为国家教育政策在人才问题上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的具体措施。
  人才补充是关键
  其中,针对乡村教师队伍长期面临的人才“补充难、补充质量不高”等“老大难”问题,《计划》具体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扩大“特岗计划”的实施规模,重点支持边远和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
  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而高校毕业生若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满一定期限后,则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此外,政府还将鼓励从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针对促进优秀教学人才从城市向乡村流动的问题,《计划》提出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将多管齐下,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途径,促进优秀教学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
  具体作法则包括: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在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而在城市中小学教师若欲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此外,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还提出,要防止“逆向流动”,以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的相对稳定。
  高考知识网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推进教育公平,重点建设乡村教育,对中国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政府发展教育的基本职责是促进公平,要缩小乡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的差距,必须有至少和城市学校一样的师资”,农村环境相比城市更加艰苦,如果乡村教师待遇远低于城市,很难吸引优秀人才。
  编制待遇问题待突破
  除了让优质的教育人才“下得去”之外,要让乡村教师队伍在基层“留得住”,直面乡村教师们长期关注的编制、生活待遇和职称(职务)评聘问题,也是《计划》的核心内容。
  在编制问题上,《计划》要求乡村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要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的编制,要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应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确保教育人才“全覆盖”,使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而各地需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以增加乡村学校的中高级岗位数量。另外,不把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等作为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的刚性要求。
  《计划》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在提高生活待遇方面,《计划》则要求要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依据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各地政府则需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为提升基层乡村教师的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和所受培训不足等问题,《计划》提出到2020年前,要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并将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
  为使教育资源的分享更有效率,《计划》还要求各地应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的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并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为支持乡村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还应建立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
  为确保这项为期五年的计划得以落实,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对《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