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工资改革方案 > 正文

江西工伤赔偿标准,江西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更新时间:2023-08-20 09:29:1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江西省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2013年上年度即2012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

主要参考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或通知等。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江西省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江西省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江西省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江西省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江西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江西省工伤保险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江西省工伤保险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江西省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江西省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江西省工伤保险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江西省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江西省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江西省工伤保险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江西省工伤保险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江西省工伤保险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江西省工伤保险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7、江西省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28844元*20倍=576880元。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十二)、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职工维权特别推荐:熟读《工伤认定办法

    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顒夋晪鐟滃繘骞戦姀銈呯婵°倐鍋撶痪鎯ь煼閺岋綁骞囬锝嗏挅濠电偛妯婃禍婊堝礃閳ь剙顪冮妶鍡楀Ё缂傚秴妫楀玻鍧楁偄閸忓皷鎷虹紒缁㈠幖閹冲繗銇愯缁辨帡鎮╅崘鑼患缂備緡鍠栭悧鎾崇暦閹烘鍊烽悗鐢登圭敮鎯р攽閻樺灚鏆╁┑顔碱嚟閹广垹螣娓氼垳鈧埖銇勯弴妤€浜鹃梺鍝勭焿缁查箖骞嗛弮鍫晩闁稿繗鍋愯ぐ搴ㄦ⒒娴e憡鎯堥柤娲诲灣缁棁銇愰幒瀣у亾娴e壊娼ㄩ柍褜鍓氭穱濠囧箹娴h娅囬梺閫炲苯澧存い銏℃閺佹捇鏁撻敓锟�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鍤勯柤鍝ユ暩娴犳氨绱撻崒娆掑厡缂侇噮鍨跺畷婵嗏枎韫囨洘娈鹃梺闈涚箞閸婃洟宕橀埀顒€顪冮妶鍡楀闁稿骸宕惃顒€鈹戦敍鍕杭闁稿﹥鐗滈弫顕€骞掗弬鍝勪壕婵ḿ鍘ф晶鎵磼椤旂⒈鐓奸柡浣瑰姈瀵板嫮鈧綆鍓欓獮宥夋⒑鐠囨彃顒㈢紒瀣笒閻滃宕稿Δ浣稿壒闁诲函缍嗛崜娑氬閸忕浜滈柡鍥╁仦椤ョ偤鎮楀鐐 -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偛顦甸崹楣冨箛娴e湱绋佺紓鍌氬€烽悞锕佹懌闂佸憡鐟ョ换姗€寮婚悢铏圭<闁靛繒濮甸悘鍫ユ⒑濞茶骞楁い銊ワ躬瀵鈽夐姀鐘靛姶闂佸憡鍔︽禍鏍i崼銏㈢=濞达絽鎼鎾剁磽瀹ュ嫮绐旂€殿喖顭烽幃銏㈡偘閳ュ厖澹曞┑鐐村灦閻燂紕绱撳鑸电厽妞ゆ挾鍎愰崕鎴犵磼鏉堛劌娴い銏″哺瀹曞崬螣娓氼垯绱� -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鍤勯柤鍝ユ暩娴犳氨绱撻崒娆掑厡缂侇噮鍨跺畷婵單旈崘銊ョ亰闂佸搫鍟悧濠囧磹婵犳碍鐓犻柟顓熷笒閸旀岸鏌涢幘鑸靛殌闁宠鍨堕獮濠囨煕婵犲啯绀嬬€规洦鍨堕、娑樷攦閹傚濠殿喗锕╅崢濂稿传濞差亝鐓欐い鏃傜摂濞堟棃鏌嶉挊澶樻Ц闁宠绉归幖褰掝敃閵忣澀绱濋梻浣瑰缁诲嫰宕戦妶澶婃瀬闁瑰墽绮弲鎼佹煥閻曞倹瀚� -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柟闂寸绾剧粯绻涢幋鐑嗙劯婵炴垶鐟﹂崕鐔兼煏婵炲灝鍔氶柣搴弮濮婃椽宕楅懖鈹垮仦闂佸搫鎳忕划宀勬偩閻戣棄钃熼柕澶涚畱閳ь剛鏁婚弻銊モ攽閸℃侗鈧鏌$€n偆銆掔紒杈ㄥ浮閹亪鍩€椤掑嫬闂柨婵嗩槸閽冪喖鏌ㄩ悢鍝勑㈤柣鎰躬閺屽秵娼幍顔跨獥闂佽瀛╂繛濠傤潖閾忚宕夐柕濞垮劜閻濄垽姊洪悷鏉挎闁瑰嚖鎷� -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孩顐芥慨妯挎硾閻掑灚銇勯幒宥堝厡闁宠棄顦甸幃妤€顫濋鍕及闂佸搫鏈粙鎺旀崲濠靛绀冮柣鎰靛墰閺嗭箓姊绘担绛嬪殭缂佺粯鍨块幃鐑藉煛閸涱叀鎽曢梺鎸庣箓椤︿即宕戦幇鐗堢厱婵炲棗娴氬Σ褰掓煙椤旂晫鎳囨慨濠呮閳ь剛娅㈤梽鍕熆濡绻嗗┑鍌溓圭涵鈧梻渚囧墮缁夌敻鎮¢妷鈺傜厽闁哄洨鍋涢埀顒€婀遍埀顒佺啲閹凤拷 -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孩顐芥慨姗嗗厳缂傛岸鏌ゆ慨鎰偓鏍偓姘煼閺岋綁寮崒姘粯缂備讲鍋撳鑸靛姇缁犺绻涢敐搴″濠碘€炽偢閺屾稑顫濋鍌溞ㄥΔ鐘靛仦閻楁洝褰佸銈嗗坊閸嬫挸鈹戦檱閸嬫劗妲愰幒妤佸亼闁逞屽墴瀹曟娊鏁愭径濠呮憰闂佽法鍠撴慨鎾倷婵犲偆娓婚悗锝庝簼閹癸綁鏌ㄥ☉姘瀻闁宠鍨垮杈ㄣ亜閺囩喓鐭掓鐐茬箻閺佹捇鏁撻敓锟�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鍊块柨鏇炲€归崕鎴犳喐閻楀牆绗掔紒鈧径灞稿亾楠炲灝鍔氶柟閿嬪灴閹虫挾鎹勯妸銏犱壕闁绘劗鎳撻埀顒佹礋閸╃偤寮埀顒傛崲濠靛鍋ㄩ梻鍫熷垁閻愮儤鐓曢柕濞垮劘閸嬨垺銇勯姀锛勬噰妤犵偛娲鍓佹崉椤垵鏁搁梻鍌欐祰濞夋洟宕抽敃鍌氱闁跨噦鎷�20004639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偛顦甸弫鎾绘偐閸愯弓鐢婚梻鍌欑贰閸撴瑧绮旂€靛摜涓嶆い鏍仦閻撱儵鏌i弴鐐测偓鍦偓姘炬嫹-12

CopyRight 2017-2024 Www.xjdkctz.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濠电姷鏁告慨鎾儉婢舵劕绾ч幖瀛樻尭娴滈箖鏌¢崶銉ョ仼缁炬儳缍婇幃宄扳枎韫囨搩浼€婵炲濮靛畝绋款潖缂佹ḿ鐟归柍褜鍓熼崺鈧い鎺戝€告禒婊堟煠濞茶鐏¢柡鍛埣椤㈡岸鍩€椤掑嫬钃熸繛鎴欏灪閸嬪嫰鎮归崫鍕儓缂佷緡鍣e铏规嫚閳ヨ櫕鐝紓浣虹帛缁诲牆顕i銏╁悑濠㈣泛锕﹂ˇ鏉款渻閵堝棗鍧婇柛瀣崌閺岋絽鈹戦崨顓炵ギ濠殿喖锕ㄥ▍锝夊礌閺嶎厼鍗抽柣鎰ゴ閹枫倝姊绘担钘夊惞闁哥喐鐟╁畷銊╊敍濠婂懎甯梻鍌欐祰濞夋洟宕抽敃鍌氱闁跨噦鎷�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鍤勯柛鎾茬閸ㄦ繃銇勯弽顐杭闁逞屽墮閸熸潙鐣烽妸褉鍋撳☉娅亝绂嶆潏銊х瘈闁汇垽娼у瓭闂佺ǹ锕ら顓犳閹炬剚娼╅柤鍝ユ暩閸樺崬顪冮妶鍡楀濠殿喗鎸冲畷婵嗩潩鏉堚晝锛滈梺缁橈供閸犳牠宕濋敃鍌涚厸閻忕偟鏅暩濡炪伇鍌滅獢闁哄本鐩獮妯兼崉閻戞ḿ鈧顪冮妶鍡樼┛缂傚秳绶氶獮鍐╃鐎n亜绐涙繝鐢靛Т閸燁垶顢旈悢鍏尖拻濞达綀濮ょ涵鍫曟煕閿濆繒鐣垫鐐茬箻閺佹捇鏁撻敓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