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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温补贴国家规定标准和补贴时间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14 22:42:4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和以往看来和17年的补贴政策并不会出现太大差别。 高温补贴会随着温度的变化会做出一些调整,每个地方的月份也会有所不同,那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下高温补贴的最新政策规定。

2018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更新了吗?

1、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内蒙古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按月发放,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人员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不允许用人单位将高温高寒岗位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2018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在33℃(含3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和在-25℃(含-25℃)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

目前,内蒙古根据各旗县(市、区)每年高温高寒天气的持续天数划分出3类高温地区和6类高寒地区,要求各地区不得随意扩大高温高寒岗位津贴发放范围,更不得变相冒领。

3、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5、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8、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综上所述,2018年内蒙古高温补贴政策发放时间暂时还不是很确定,大家可以随时关注着当地的官方网站,公司应按照规定发放补贴。如我们遇到有违反相关规定和克扣高温补贴的情况,可随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具体情况可咨询本站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