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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佳木斯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3-08-13 19:56:4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佳木斯市新生儿上户口

3个月以内,3个月以上的小孩是法定办理医保的年龄。

申办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

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