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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24 00:03:0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

1、众创空间建设。

(1)首批5个主城区示范创客空间(依据《长沙市关于支

持发展创客空间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2015】26号)):给予每家200万元一次性场地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补贴;对创客空间的场地租金连续3年给予50%补助(租金标准上限为每平方米60元/月,补贴面积上限为1万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市、区财政按照4:6比例承担;对创客空间的服务人员、水电、网络等运营费用,连续3年每家每年给予30万元补贴;对创客空间公共服务,市、区财政根据活动实际支出,每年给予公共服务项目一定的费用补贴;对由创业投资基金、国内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等作为示范创客空间运营主体且成效显著的,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给予每个主体20万元奖励。

(2)其他众创空间:按市领导小组制定的政策给予扶持,但不高于主城区示范创客空间政策补贴标准。

2、科技孵化器建设。

(1)新认定的孵化器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每家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贴。

(2)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补贴: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检验检测设备资源、技术交易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服务等功能,向创业者提供策划咨询、产业政策、人员培训、技术应用、登记注册等方面的创业?导和服务的,给予每个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3)示范科技孵化器奖励:每年根据科技孵化器?模、孵化小微企业数量、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及服务活动开展等情况评

选出示范科技孵化器,给予适当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1)建设补贴: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新增标准厂房引进小微企业给予建设补贴,每千平方米补助3万元,一个创业基地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公共服务设施改造补贴:对创业基地公共服务设施提质升级改造服务小微企业按新增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单个基地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小微企业示范创业基地奖励:每年根据创业基地?模、入驻小微企业数量、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及服务活动开展等情况评选出示范创业基地给予适当奖励,单个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商贸集聚区建设。

(1)对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百货商场、专业市场等提质升级改造、特色商业街打造(含老字号保护和发展投入)吸引小微企业入驻,按新增投资的20%比例给予项目补贴,每个商贸集聚区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年。

(2)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电子商务集聚区、物流示范园区等专业示范园区新建改造场地设施吸引小微企业入驻,按新增投资的20%比例给予项目补贴,每个园区、集聚区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年。

(3)对开展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等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小微

企业集聚,设立分店、专营店等给予支持,根据本地市场拓展数量、就业人数、贡献情况等给予一定补贴,每个投资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年。

5、其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载体建设。对其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载体建设,按不高于其他众创空间的政策标准给予扶持。

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主要内容及支持方式包括:

1、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对市、区县(市)和省级以上园区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建设情况给予一定补贴,单个中心补贴最多不超过50万元/年;对部分乡镇街道小微企业服务站点,根据建设情况单个站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

(2)对市、区县(市)和商贸集聚区内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根据建设情况给予一定补贴,单个中心补贴最多不超过50万元/年;对部分乡镇街道商贸服务站点,根据建设情况单个站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

(3)对各类服务机构开展针对小微企业的公益性服务活动,成效突出的予以奖励,单个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对全市各类创客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成效突出的给予补贴,单个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对评选为全市“两创”示范优秀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和机构给予奖励,单个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支持建设长沙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学院,对其开展商事、税务、财务、管理、知识产权、创业辅导等公益性培训服务给予补贴。

2、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经“两创”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建设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云服务平台、商事登记服务平台等。

(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技术平台和SAAS管理信息化平台服务等。

(3)对贸易便利化服务平台(包括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跨境电商公共平台、公共保税仓库、口岸通关信息系统平台等)建设,按建设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每个平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支持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诊断辅导平台,推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对专家诊断辅导费用经考核验收后按程序给予补贴。

公共服务活动。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适当补贴方式,每年对各类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机构开展人才培训、法律维权、转型升级系列服务活动及产品、技术创新、检验检测认证、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创新大赛、知识产权保护、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等活动给予支持,其中重点支持检验检测平台,每个平台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开展管理提升训练营活动,每个训练营最高补贴不超过40万元;开展转型升级大讲堂活动,每次最高补贴5万元。其他公共服务活动的补贴政策由各活动牵头责任部门负责针对活动类别和经费需求水平拟定扶持细则,报“两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2)对小微企业开展专利、品牌、标准化等活动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通过政府购买专利申请服务,为小微企业申请专利提供快速便捷通道;对小微企业获得新认定著名商标和新认定质量信得过产品予以奖励,每项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对小微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每项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