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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淄博拆迁补偿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15 05:54:2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淄博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淄博拆迁补偿新政策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那么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高考知识网在网上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淄博拆迁补偿最新标准的信息。注:淄博拆迁补偿标准请以淄博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本文仅仅起到参考作用,真实性与否并未做核对。

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出炉了!

一、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屋、附属物、室内装饰装修的货币补偿价值通过评估确定,并出具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评估报告。

2.搬迁补偿费。住宅:标准为15元/建筑平方米?次,不足900元的按900元计发。

3.临时安置补偿费。标准为12.7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足763元的按763元计发。发放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4.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移动安装补偿费。被征收人自费安装的空调、多管太阳能、电(燃气)热水器、固定电话、宽带网等,入户核查登记的为准,补助标准具体为:分体式空调300元/台;太阳能300元/套;电(燃气)热水器200元/台;固定电话60元/部;宽带网按各公司标准执行;被征收人自费开户的管道燃气、暖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届时规定的开户费用给予补偿。

5.政策: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低于四十五平方米的,补足四十五平方米予以补偿。

被征收人符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条件。且被征收人提出申请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配售、配租,被征收人不再等待轮候。

6.补助与奖励:凡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交房的,享受以下补助与奖励:

(1)一次性搬迁补助费:7260元。

(2)楼房签约搬迁交房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搬迁交房的,每户给予奖励5000元,整个单元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搬迁交房的每户再给予奖励费5000元,整栋楼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每户再给予奖励费5000元,整个片区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交房的每户再给予奖励5000元。以上奖励合计20000元。

平房签约搬迁交房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交房的,每户给予奖励费10000元,整个片区内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交房的每户再给予奖励10000元。以上奖励合计20000元。

以上征收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经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征迁安置指挥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奖励根据签约并完成搬迁的进度分次支付。

逾期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完成搬迁的,不予补助奖励。

二、房屋产权调换

1.房源地点:

(1)工盛街片区 、铁路公安宿舍片区、 铁路宿舍片区的产权调换房源地点,位于张博铁路以东、规划站西路以西、规划王舍路以南、昌国路以北规划的新建小区,建设建筑面积约为70?、90?、110?、130?、150?的五种户型,最终以规划设计为准。

(2)小洪沟片区的产权调换房源地点,位于规划东二路以东,良乡新村以西,昌国路以北,胶济铁路以南规划的新建小区,建设建筑面积约为70?、90?、110?、130?、150?的五种户型,最终以规划设计为准。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被征收人依据确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就近靠户型面积的原则,在确定的产权调换房源中选择房屋进行产权调换。

(1)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就近靠户型面积的原则选房的,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同等置换。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出部分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 平均价格(根据新房不同楼层设置差价)购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被征收房屋超出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2)被征收房屋储藏室套内建筑面积和产权调换房屋储藏室套内建筑面积同等置换,面积相差部分按原储藏室评估价格进行货币结算,多退少补。

(3)经认定的被征收房屋自建房、地上附着物通过评估确定只进行货币补偿。

3.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实际面积以房屋测绘部门最终实测数据为准。

4.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及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绿色智慧示范区标准。

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标准:单元门为防盗门,安装可视对讲系统;进户门为钢质进户门;室内门为中档木门;窗为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室内墙面、天棚为乳胶漆,室内地面为瓷砖地面;厨房配备洗涤池,卫生间配备洗面盆、坐便器,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瓷砖到顶;阳台地面、墙面瓷砖到顶;室内照明吸顶灯;水、电、暖、燃气设施齐全;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终端到户;楼梯为不锈钢扶手;电梯前室为防滑瓷砖地面;阳台封闭并设给排水设施。

5.停车位的购买:安置小区内配建地下停车位,由被征收人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下浮20%优惠购买(每户仅限一个)。

6.搬迁补偿费:住宅:标准为标准为15元/建筑平方米?次,不足900元的按900元计算。发放两次搬迁补偿费。

7.临时安置补偿费:在过渡期限内(高层36个月)(自被征收房屋交付验收之日起至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偿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标准为12.7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足763元的按763元计发。由于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使被征收人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日起由房屋征收部门付给被征收人的临时补偿费增加一倍。

8.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移动安装补偿费:被征收人自费安装的空调、多管太阳能、电(燃气)热水器、固定电话、宽带网等,入户核查登记的为准,补助标准具体为:分体式空调300元/台;太阳能300元/套;电(燃气)热水器200元/台;固定电话60元/部;宽带网按各公司标准执行;被征收人自费开户的管道燃气、暖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届时规定的开户费用给予补偿。

9.政策: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低于四十五平方米的,补足四十五平方米予以补偿。

10.补助与奖励:凡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交房的,享受以下补助与奖励:

(1)一次性搬迁补助费:7260元。

(2)楼房签约搬迁交房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搬迁交房的,每户给予奖励5000元,整个单元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搬迁交房的每户再给予奖励费5000元,整栋楼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每户再给予奖励费5000元,整个片区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交房的每户再给予奖励5000元。以上奖励合计20000元。

平房签约搬迁交房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交房的,每户给予奖励费10000元,整个片区内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按时交房的每户再给予奖励10000元。以上奖励合计20000元。

以上征收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经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征迁安置指挥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奖励根据签约并完成搬迁的进度分次支付。

逾期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完成搬迁的,不予补助奖励。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及相关费用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以货币补偿金额购买相同用途房屋的,或者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成交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二、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费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 被征收人免交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登记费等费用。

(2)产权调换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签订协议及搬迁

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应亲自签订协议,有产权共有人的须与产权共有人共同到现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提供以下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及复印件3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3份,产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份,共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份,户口簿及复印件四份,(户口簿不能证明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签订征收协议事宜,代理人还需要提交委托单位或个人(产权共有人签字)出具的委托书2份,受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以上资料请用A4纸复印。

二、交钥匙、验房;

三、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土地证注销,由实施单位在签订协议后三个月内集中办理。

被征收房屋依法设有抵押权或有被查封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发放、领取补偿、补助及奖励款,被征收人携带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 、身份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证件、验房证明,经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征迁安置指挥部审核后,到所在镇、街道办事处领取补偿、补助及奖励教。

其他事项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张店区人民政府做出补偿决定.并在房星征收片区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搬迁义务的,由张店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方案仅限于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