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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7 00:06:2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日照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那么日照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日照拆迁赔偿明细表时如何规定的?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日照拆迁的相关信息!读者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日照拆迁补偿标准为准!以下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产考!

近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

日照这几个村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

快看这次有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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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虎山镇西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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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虎山镇西山村土地位于疏港大道以北、222省道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510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037平方米(耕地49958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12.1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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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虎山镇黄家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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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虎山镇黄家峪村土地位于疏港大道以北、222省道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3036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0068平方米(耕地245680平方米),建设用地1946平方米(住宅用地1946平方米),未利用地1673平方米(河流水面1673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505.4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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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虎山镇后水车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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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虎山镇后水车沟村土地位于疏港大道以北、222省道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699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711平方米(耕地52697平方米),未利用地1204平方米(河流水面1204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76.7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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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卫街道泉子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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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安东卫街道泉子庙社区土地位于玉泉四路以东、轿顶山路以南,征收土地总面积488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37平方米(耕地1237平方米),建设用地47646平方米(住宅用地47646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8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25.28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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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镇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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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虎山镇大村土地位于宁波路以东、阿掖山北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66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83平方米(耕地6085平方米),建设用地468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468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8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7.62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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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镇韩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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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虎山镇韩家村土地位于宁波路以东、阿掖山北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428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232平方米(耕地14672平方米),未利用地21629平方米(其他草地12418平方米、裸地9211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8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72.89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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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镇松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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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虎山镇松树园村土地位于钢城大道以南、稍坡河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21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330平方米(耕地19672平方米,农村道路737平方米,沟渠921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75.9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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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镇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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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虎山镇小村土地位于宁波路以东、阿掖山北路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786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161平方米(耕地32506平方米),建设用地42027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42027平方米),未利用地497平方米(其他草地497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8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84.5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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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镇小合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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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虎山镇小合坞村土地位于银山一路以西、金山二路以南,征收土地总面积55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558平方米(耕地5413平方米,农村道路145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该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5.8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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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峰镇刘家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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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岚山区巨峰镇刘家庄村土地位于青赵路以北、金港路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224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497平方米(耕地21647平方米,农村道路850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该用地位于第Ш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68.7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