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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8 02:48:1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石嘴山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那么石嘴山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石嘴山拆迁赔偿明细表时如何规定的?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石嘴山拆迁的相关信息!读者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石嘴山拆迁补偿标准为准!以下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产考!

2018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质,解决群众的居住环境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石嘴山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实施方案》(石党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等法规、规章,结合世纪大道西侧征收片区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及依据

1.征收范围:世纪大道以西,建设东街以南,游艺东街以北,香港路以东范围内(以实际征收名单为准)。

2.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石嘴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石政发〔2011〕89号)。

二、征收目的

为改善征收片区内群众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

三、征收原则

(一)改善环境、整体参与。从改善大武口区发展环境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大局出发,坚持被征收人整体参与的原则,确保整块片区征收工作有序推进。

(二)依法征收、合理补偿。充分考虑被征收片区实际情况,尊重历史,确保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坚持依法征收,合理补偿的原则。

(三)公平、公开、公正。依照房屋征收程序,将补偿安置方案、评估单位及负责人等情况进行公示,坚持征收补偿公开、公平、公正,邀请被征收人、人大代表参与征收各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征收改造实施单位

(一)实施单位

此次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大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配合实施。

(二)被征收人监督参与

1.此次征收工作邀请群众监督参与,推选居民代表成立“征收改造民主议事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代表被征收人向征收实施单位反映有关房屋征收的意见、建议;协助征收部门做好征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开展被征收人的劝导说服工作;全程监督征收相关工作。

2.征收改造民主议事监督委员会在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的组织下推选产生。居民民主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人数根据被征收居民的数量确定,推选成员为单数,委员人数不低于片区总户数的30%。

3.民主议事监督委员会根据委员人数推选出主任及副主任,人数为3-7人,主要负责征收期间协调及监督工作。

五、征收改造实施方式

该片区推行货币化安置(房票制),此次征收改造采取预征收方式。

1.发布城镇棚户区《征收通告》,开展推选征收改造民主议事监督委员会,征求被征收人意见,调查摸底和选定评估测量机构工作。片区90%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征收改造后,房屋征收实施部门依照房屋征收程序开展调查摸底、选定测量评估机构等后续工作。

2.发布《征收决定书》,开展违章建筑调查认定和房屋测量、评估工作,由征收实施部门和征收改造民主议事监督委员会根据调查摸底及征求意见情况,申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决定书》。对违章建筑调查认定情况、被征收人房屋测量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3.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实施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签约率达到100%后,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和征收改造民主议事监督委员会将《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情况公示后生效,通知被征收人搬迁,对片区被征收人补偿结果进行公示。

4.履行协议搬家,由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改造民主议事监督委员会通知被征收人履行协议搬家,房屋征收部门启动兑现被征收人房票和协议补偿款工作。

六、房屋认定及测量评估办法

(一)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认定

1.征收范围内已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2,征收期间,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规划、国土、城管、街道等部门对房屋建筑进行调查和认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3,征收期间,国土及房屋产权登记机构一律停止办理被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产权变更事宜。

(二)房屋测量、评估办法

1.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要求选定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必须是在我市备案的评估单位。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2.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后,签订《房屋评估委托合同》,开展入户调查和分户评估工作。

3.评估机构负责被征收人房屋及单项设施等评估和复估核实工作。

4.测量机构负责被征收人房屋的建筑面积测量核实工作,已登记核准的房屋面积不再进行测量复核。

七、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及补助奖励标准

根据《石嘴山市市辖区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试行)》和《大武口区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房票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此次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房票制)。

(一)货币化安置(房票制)

鉴于大武口区房屋征收实际,采取货币化安置(房票制),具体如下:

1.确权房屋以及单项附属设施的补偿,按照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计算补偿金额。

2.未确权房屋的补偿,经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后,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合理补偿”的原则,按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计算补偿金额。

3.普通住宅改变原有房屋性质的一律按原有房屋性质及单项设施评估结果计算补偿金额。

4.协议补偿总价不足15万元的不实行房票,按补偿款全额补偿货币。

5.被征收人或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并提供三甲医院诊断住院证明且被征收人在本市有房产,协议补偿总价不足60万元的全额补偿现金;协议补偿总价为60万元以上的,按协议补偿总价的70%兑现现金,剩余30%发放房票。

6.房票票面金额是根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载明的房屋及单项设施评估总价,不包含补助、奖励等。房屋评估总价的70%为房票,房屋评估总价的剩余30%以现金方式支付。

7.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辖区内任意新建商品营业房、仓储库房及住宅等(详见房源信息)。

8.被征收人根据房票面额确定所购房屋套数、面积等,购房金额不低于票面金额的90%。房票可以转让,须到房屋征收部门办理转让手续;房票不得提现。

9.被征收人购房总价超出房票票面金额的由被征收人与房源提供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补足应交购房款;购房金额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余额部分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进行货币补偿。

10.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6个月内,持征收部门出具的房票,可选择房源库中房屋自主购房;在期限内未选购房屋的,所持房票自动作废,由房屋征收部门按指定的房源中进行处理。

(二)被征收人补助及奖励事项标准

1.搬家补助。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搬家补助600元。

2.过渡安置费及补助。给予被征收人3个月临时过渡安置费共计1650元(550元/月),电话移机费165元,宽带费600元,闭路电视费252元,电表费80元。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对房屋产权性质为商业性用房,经营时间一年以上,并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手续齐全、依法经营纳税的,按经营房屋评估总价的6%计算,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助。

4.购房补助。被征收人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石嘴山市市辖区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试行)》《石嘴山市高校毕业生落户购房补贴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

5.搬迁奖励。为促进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实施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一是选择房票制的被征收人自收到房屋评估报告单后15日内签订协议的,按该户评估总价的2%给予搬迁奖励;30日内签订协议的,按该户评估总价的1%给予搬迁奖励;

二是全额享受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收到房屋评估报告单后,15日内签订协议的奖励5000元,30日内签订协议的奖励3000元;

三是超过签约期限的,不享受搬迁奖励。

八、房屋征收签约期限

房屋征收签约期自征收决定书发布之日起60日内。

九、征收事项须知

(一)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及凭据: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征收须知

1.被征收人交房前,必须结清房屋使用中的所有水、电、暖、电话费、宽带等各项费用。

2.被征收人必须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暖气、管网线及各类用表等设施,违者将从征收补偿款中予以扣除。

3.征收期间土地及房屋已设定抵押权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解押手续;征收房屋已出租的,被征收人应及时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负责收回房屋。

(三)以下情况不予补偿,由产权所有人自行拆除:

1.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的,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2.征收公告发布后,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及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四)法律责任追究

1.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被征收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是敲诈勒索财物的;

二是煽动群众闹事,影响社会稳定,阻挠征收工作的;

三是拒绝、阻挠甚至辱骂、殴打工作人员依法征收的;

2.征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挪用、截留、挤占征地补偿费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方案》仅适用于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被征收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主张权利;因协议产生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3.本《方案》由大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解释。

2018年,将实行新的农村拆迁补偿政策

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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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不过从2018年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

从2018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

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另外,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等。

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自由选择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2种:

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除此之外,

国家在新的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

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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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补偿

社会保障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补助费。

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将会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迁农民的未来养老问题。

宅基地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②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③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

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例如,江西省大余县征地,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2172元,土地补偿倍数为10倍,安置补偿倍数为7倍,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6924元。)

更改原有的计算方法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

其次就是对农民的安置费用,赔偿标准是: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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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

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

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强令禁止三种拆迁行为

农村农民在实际拆迁的过程中,不免会遇到一些不公正的拆迁待遇,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国家做出明确指示,以下三种拆迁行为强令禁止:

强拆暴拆行为

先拆后补行为

拆迁无公示行为

4种无证房屋

也可获得全额拆迁补偿

为了弥补农村拆迁赔偿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体现出人性化拆迁,从2018年起,以下4种无证的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赔偿款了。

①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 

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虽然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件,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款。

②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护 

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这样才可以获得赔付。

③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老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房屋,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

④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 

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