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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州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3-08-24 00:01:5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赣州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

办理条件及手续

1、落户(1)新生婴儿落户: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持父母《户口簿》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事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流程

1、以下凭相关手续材料直接在派出所办理:

(1)本市县(区)直系亲属农村迁农村或城镇迁城镇的户口迁移。

(2)跨市县(区)户口迁移。

(3)立户和分户。

(4)新生婴儿落户。

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

1.由新生儿的父母其中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及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向其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2.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只需告诉医院是给孩子上户口的,对方就会知道需要给你复印哪些材料了。复印后,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如果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时限

(1)凡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的事项: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手续,应当场予以办理。对材料不全的,应先受理,待补全手续后确保第二次办成。

(2)凡派出所受理由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事项:只要符合条件,所规定的材料齐全,派出所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上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县、市(区)公安机关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并批复给派出所,派出所必须在接到批复即日起三天之内告知当事人。

六、责任部门派出所、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