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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十堰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说明

更新时间:2023-08-14 15:01:3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十堰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

新生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办理出生登记,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户籍窗口有制式表样),凭《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新生婴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一)办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三)办理方式: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